附件:中藥配伍禁忌
中國古代醫家將中醫的配伍禁忌總結為十八般對立、十九般恐懼,以便人們記憶和掌握。
十八反韻:本草醫學明確陳述了十八反韻,其中有壹半是用來攻烏的,所以用戟和藻來對抗草,所有的參與者都是反抗藜蘆的。這十八般對立包括了三十二種中藥的對立。相反藥物合用,會增強或產生毒副作用,原則上應禁用。即半夏、西葫蘆(包括西葫蘆皮、青葙子、天花粉)、貝母(包括浙貝母、川貝母)、白芨、附子(包括川烏、草烏、附子);海藻、大戟、甘遂、芫花對抗甘草;人參、黨參、太子參、丹參、玄參、沙參、苦參、阿莎麗、白芍和赤芍。
宋公式十九恐:
硫磺為火之精,壹見之,樸硝相鬥。
水銀遇不到砒霜,惡毒是和尚最怕的;
豆性最強,不適合矮牽牛;
丁香與玉瑾不見,牙硝與京三棱難合;
草烏不適合犀牛,人參最怕五靈脂;
關桂山會調空調,石誌壹看就互相欺騙;
總的來說要看適不適合,槍不分青紅皂白,化。
恐懼是指壹種藥物的療效、毒性和副作用被另壹種藥物抑制或消除。
即次硫酸氫鈉、芒硝和硫酸鈉;水銀怕砒霜砒霜砒霜砒霜砒霜;狼毒怕藏僧;巴豆、巴豆膏怕牽牛花(黑白醜);紫丁香、紫丁香怕郁金(郁金黑、郁金):元明粉、硫酸鈉怕三棱;川烏、草烏、附子、犀牛角、廣角;人參怕五靈脂;肉桂,肉桂,肉桂怕赤石脂。這些藥物應該謹慎使用。
中藥配伍禁忌
中藥禁忌包括配伍、孕、食、病、制劑。
其中,配伍禁忌是指某些藥物在復方中禁用或不適宜使用。早在經典《七情-序》中就有“不要用反面”的說法,這也是後世配伍禁忌的基本依據。但是對立的後果是不壹樣的。對立配伍只是降低了藥物的某些性質,有些藥物通過降低某些性質可以減輕或消除其副作用,對疾病更有利。也是壹種可用的兼容關系,所以不是絕對的禁忌。相反,配伍可能會危及患者的健康,甚至生命。所以原則上禁止相反的藥物壹起使用。
五代以後蜀國的韓寶生修訂《蜀本草》時,首先統計了七情之數,提到“相畏者七十八種,惡者六十種,反者十八種”。後世所謂的“十八般反對”其實也源於此。中醫“七情”中的相畏之意,前面壹節已經講過了。但自宋代以來,壹些醫書在恐、惡、反名稱的使用上混淆不清,與《本經》“七情”中“恐”的本義不同。作為配伍禁忌,《十九畏》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提出來的。目前醫學界主要有“十八反”和“十九畏”。
十八反:半夏、西葫蘆(包括陳皮、橘核、天花粉)、川貝母(包括浙貝母、川貝母)、白蘞、白芨、附子(包括川烏、草烏、附子、附子);海藻、大戟、甘遂、芫花對抗甘草;人參、黨參、太子參、丹參、玄參、沙參、苦參、阿莎麗、白芍和赤芍。
附:十八反歌:
本草明言十八反,半攻貝,攻烏。
藻戟反草,五參辛紹反藜蘆。
十九怕:硫仿、芒硝、芒硝;水銀怕砒霜砒霜砒霜砒霜砒霜;狼毒怕藏僧;巴豆、巴豆膏怕牽牛花(黑白醜);紫丁香、紫丁香怕郁金(郁金黑、郁金):元明粉、硫酸鈉怕三棱;川烏、草烏、附子、犀牛角、廣角;人參怕五靈脂;肉桂,肉桂,肉桂怕赤石脂。這些藥物應該謹慎使用。
附:歌曲的十九種恐懼:
硫磺為火之精,壹見之,樸硝相鬥。
水銀遇不到砒霜,狼毒最怕和尚。
巴豆最強,不適合矮牽牛。
丁香和姜黃不能見,牙硝和荊棘不能合。
草烏不適合犀牛,人參最怕五靈脂。
官桂善於理氣,但遇到石油脂就欺騙別人。
好壞太容易看出來,卻很難相依。
上面列舉的十八惡十九畏藥數,是根據金元以來流行的曲、方,所以為大多數醫家所遵循,但並不是本草文獻中唯壹的反、畏藥數。壹般十八個對立面超過這個數,十九個恐小於這個數。
對於十八反、十九畏作為配伍禁忌,歷代醫學家多循信;有許多反對者。有人認為十八惡十九怕不是絕對的禁忌;有些學者甚至認為,相反藥物的組合可以相互補充,產生強大的作用。對於慢性病,只要運用得當,往往能取得奇效。
近年來對十八惡十九畏的配伍進行了壹些藥理實驗。但由於十八惡十九怕涉及的問題較多,且由於研究者實驗條件和方法的差異,實驗結果差異較大。有些人使用毒性測試來產生矛盾或否定的結果。早期的研究結果傾向於完全否定;近年來觀察逐漸深入,“不容易否定”的呼聲越來越高。另外,有實驗證明,十八反和十九反對人體的毒副作用與藥物的絕對劑量和相對劑量有關。
總的來說,十八惡十九畏的藥物還需要進壹步的觀察和研究。如果沒有足夠的基礎和應用經驗,就不要壹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