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安康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安康大道中段(安康學院對面)
電話:0915-3237000
申請條件:經香港或澳門有關部門批準在香港或澳門學習、工作或培訓的人員及其親屬。
申請材料:
1.提交申請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內地居民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表》。再次申請的,還須提交往來港澳通行證;
2、提交戶口簿、身份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3.赴香港留學、就業、培訓的人員及其親屬須提交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入境許可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4.赴澳門留學,須提交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處出具的《錄取證明確認書》和澳門高等院校錄取通知書原件,並提交復印件。赴澳門就業須提交澳門治安警察出入境事務處簽發的《非本地勞工身份證申請清單》或澳門社會文化處或澳門勞工事務局簽發的載有申請人姓名的批準文件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員工親屬赴澳門就業須提交澳門公安警察出入境事務部門出具的批準通知書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許可程序:
首次申請的,申請人須親自向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但申請人年齡在16周歲以下或已滿60周歲,委托人可代為申請;持同壹往來港澳通行證在同壹受理部門再次申請停留簽註的人員,可代為申請;再次申請,可向廣東省公安廳深圳或珠海出入境簽證處申請。
擴展數據
為進壹步方便內地居民往來港澳,提高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註簽發查驗效率,增強證件防偽性能,公安部決定,自9月15日起,全國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全面啟用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即2014版往來港澳通行證)。
申請人可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市、縣(區)公安出入境受理窗口申請辦理往來港澳電子通行證(符合省內異地申辦條件)。2014版往來港澳通行證與現行紙質往來港澳通行證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首先,文件的形式發生了重大變化。與現行的往來港澳通行證不同,往來港澳電子通行證是參照相關國際標準設計制作的卡式證件,往來港澳簽註不再以貼紙形式印制,而是直接印制在證件背面(可反復擦除)。
內地和港澳口岸查驗部門查驗新版通行證時不再加蓋驗訖章,簽註使用情況由信息系統記錄管理。如有必要,持證人可向內地及港澳主管部門查詢簽註剩余次數等信息。
第二,申請人需要保留或驗證指紋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規定,經國務院批準,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將存儲持證人的指紋信息。
除因指紋缺失或損壞無法采集的以外,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將對首次申領往來港澳電子通行證的16周歲以上的申請人采集或驗證指紋,對16周歲以下的申請人是否采集指紋,將根據其監護人的意見確定。
申請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註的資格和條件與現行完全壹致。成人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延長至10年,16周歲以下仍簽發5年有效通行證。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註費用不變。
第三,符合條件的持證人可以使用內地、香港、澳門的自助查驗渠道。內地口岸邊檢機關對7周歲(含)以上並留存指紋信息的持證人,壹律允許通過自助通道。但內地口岸邊檢機關暫時無法為從同樣對港澳開放的機場、海港出境的持證人提供自助通關服務,因為系統無法判斷持證人的目的地以減少簽註次數。
赴港澳旅遊團隊仍需按現行規定通過人工查驗通道出境。根據香港入境處的規定,16歲以下人士不能使用香港自助查驗通道(通常稱為“e- channel”)。凡16周歲以上,持有新申請的往來港澳電子通行證首次入境香港的,必須在傳統櫃臺辦理入境手續,人工查驗合格後,方可在本次入境後使用香港自助查驗通道。
自助通道暫時不適用於持逗留簽註的香港臨時居民。根據澳門治安警察的規定,11歲以下的人不能使用澳門自助查驗通道。
第四,未經註冊使用港澳自助查驗通道需要事先授權。壹般情況下,在港澳口岸使用自助查驗通道的旅客,必須提前向港澳主管機關登記指紋信息。
為方便內地居民在港澳口岸使用自助通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經與香港入境事務處和澳門治安警察局協商,並經持證人(或其監護人)授權, 內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在簽發往來港澳電子通行證時,可協助將持證人的指紋模板信息同時寫入港澳主管機關專屬應用區域。
持有人無需向港澳主管部門登記采集指紋。在出入境港澳時,香港入境處和澳門公安警察通過讀取證件中的指紋模板信息,提供自助通關服務。實現壹次性備案(受理階段指紋備案)和三地自助通關。申請人如欲使用港澳自助查驗通道無需註冊,需簽署《電子通行證無需註冊使用港澳自助查驗通道聲明》(16下監護人簽署)。
五是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啟用後,仍有效的現有往來港澳通行證(本表)和往來港澳簽註(貼紙表)可繼續使用。持此類往來港澳通行證的人員可繼續申請粘貼式往來港澳通行證簽註。持有該類往來港澳通行證的人員,無需有效簽註,也可申請換發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
* * *安康市委、安康市人民政府-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停留簽註。
安康市公安局-陜西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開通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