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
本草明言十八反,壹半攻烏。
藻戟反草,人參反藜蘆。
註:十八反列出了三組對立藥,分別是:甘草、大戟、海藻、芫花;附子(川烏、附子、草烏)、半夏、瓜蔞(瓜蔞、瓜蔞子、瓜蔞子)、川貝母(川貝母、浙貝母)、白蘞、白芨;藜蘆、沙參、丹參、玄參、苦參、阿莎麗和芍藥(赤芍和白芍)。此後《本草綱目》、《簡瑤》等書也有出入,但都不及《十八般矛盾》。
《十九畏歌》源於劉純的醫學經典《小學》。
文本:
硫磺為火之精,壹見之,樸硝相鬥。
水銀遇不到砒霜,狼毒最怕和尚。
巴豆最強,不適合矮牽牛。
丁香不能和姜黃壹起看,牙硝不能和北京麻雀壹起看。
草烏不適合犀牛,人參最怕五靈脂。
關桂山會調空調,但是遇到石油脂就會欺負別人。
總的來說,要看適不適合,要看對方。
註意:
硫磺怕砒霜,水銀怕砒霜,狼毒怕和尚,巴豆怕牽牛花,丁香怕姜黃,川烏草烏怕犀角,牙硝怕三脊,官桂怕石脂,人參怕五靈脂。《神農本草》序言指出“不可反用”,“若有毒,可用之使之。”自宋代以來,“相畏”的關系也被列為配伍禁忌,與“相惡”相混淆。因此,“十九畏”的概念與“配伍”壹節中提到的“七情”之壹的“相畏”有著不同的含義。
1.用藥說明
“十九畏”“十八反”的壹些藥物與實際應用有些出入,歷代醫家也有所論及,引用古方為證,證明有些藥物仍可合用。比如感應丸裏的巴豆和矮牽牛壹起用;甘遂半夏湯與甘草並列。甘草、海藻玉壺湯同用。十香還魂丸將丁香和姜黃壹起使用。大活螺吳丹與犀牛角等壹起使用。現代這方面的研究工作不多。壹些實驗研究表明,甘草和甘遂的毒性主要取決於甘草的劑量配比。如果甘草的劑量等於或大於甘遂,則毒性更大。又如貝母半夏分別與附子配伍,毒性沒有明顯增強。但細辛和藜蘆合用會導致實驗動物中毒死亡。因為對“十九畏”和“十八般矛盾”的研究,還需要進壹步的實驗和觀察,研究它們的機制,所以目前應該持謹慎的態度。壹般來說,對於這類藥物中的壹部分,如果沒有足夠的基礎和應用經驗,還是要避免盲目合作。
2.妊娠用藥的禁忌癥:
有些藥物有損傷胎兒、引起流產的副作用,應作為妊娠禁忌癥。根據藥物對胎兒的損害程度,壹般可分為禁用和慎用兩類。禁用藥物多為毒性較強或藥性較強的藥物,如巴豆、牽牛花、大戟、斑蝥、商陸、麝香、三棱、莪術、水蛭、虻蟲等。慎用包括疏經化瘀、行氣破滯、辛熱藥,如桃仁、紅花、大黃、枳實、附子、幹姜、肉桂等。不得使用所有違禁藥物;慎用藥物可根據孕婦病情使用。但在沒有特殊需要的情況下,應該盡量避免,以防意外。
3.服藥時的飲食禁忌:
飲食禁忌被稱為食物禁忌,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禁忌。古代文獻中,常有山忌蔥;地黃、何首烏忌蔥、蒜、蘿蔔,薄荷忌甲魚肉;茯苓忌醋;鱉甲忌莧菜紅:及蜂蜜變洋蔥等記載。這說明某些食物不能和某些藥物壹起吃。此外,由於該病,在用藥期間應根據需要避免壹切不易消化、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如寒、粘、腥等。高燒患者也要忌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