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十字會法全文
第二十五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紅十字會的財產。
中國紅十字會是中國人民的統壹紅十字組織,是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是國際紅十字運動的成員。
中國紅十字會成立於1904。自成立以來,它壹直從事營救難民、營救受傷士兵和救濟受害者的活動,以減輕受戰爭和自然災害影響的人的痛苦,並參與國際人道主義救援活動。新中國成立後,中國紅十字會經1950協商改組,周恩來總理親自主持並修改了《中國紅十字會章程》。1952中國紅十字會恢復了在國際紅十字運動中的合法席位。
作為紅十字組織和國際紅十字運動的重要成員,中國紅十字會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循國際紅十字運動的基本原則,根據中國加入的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履行法定職責,在人道主義領域發揮政府助手的作用。
2020年6月5438+10月官網信息顯示,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下設6個部門,9個直屬單位。
歷史的發展
中日甲午戰爭後,1894,國際紅十字運動開始在中國大陸傳播。
1904年2月,為救助中國難民,上海海關關員道等人義憤填膺,在東三省發起成立了紅十字慈善會。這是中國最早的與紅十字會有聯系的組織。
1904年3月10日,清商務合同部部長陸海歡、左工部侍郎盛宣懷,邀請英、美、法、德四國中立代表,協商成立“萬國紅十字會上海分會”。
1907年更名為清紅十字會。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中華民國成立,清政府滅亡。清朝紅十字會更名為中國紅十字會。
1912 1月,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官方認可。
1965438+2009年7月加入紅十字會。
1933年更名為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在內政部、軍衛會和興政院的領導下。
1949 10 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了。秘書長胡蘭生等7人組成代表團1950進京,要求中央人民政府接管。根據周恩來總理的指示,鑒於紅十字會的特殊性質和歷史情況,中央政府決定將舊中國紅十字會改組為新中國紅十字會。聯合會遷至北京,現有聯合會員工除不想去北京的外,全部保留;聯合會所有資產應妥善保管,不得隨意處置;北京市東城區甘棉胡同22號(民國初年中國紅十字會舊址)遷都北京後騰空,作為該會的會址。
1950年8月2日,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召開協商改組會議(實際上是新中國第壹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的改組。會議明確規定,中國紅十字會命名為“中國紅十字會”,為“中央人民政府領導下的人民衛生救援團體”。周恩來總理親自審閱了改組報告,並親自修改了中國紅十字會章程。
1961 10年6月,中國紅十字會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
從1950改組到1966“文化大革命”的10多年間,中國紅十字會根據自身的性質和任務開展工作,在剛剛成立的新中國的經濟建設和外交事務中發揮了特殊作用。
在國際上,重組後的中國紅十字會於9月5日電報紅十字會總會1950,並派代表出席21理事會。1952年,我國政府外交部長宣布承認1949年修訂的日內瓦公約。8月,18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大會承認中國紅十字會為中國唯壹合法的國家紅十字會。這是新中國在國際組織中的第壹個合法席位。
1966,“文化大革命”開始了。羽翼未豐的中國紅十字會遭到極左思潮的批判,各級紅十字組織被取消。聯合會大部分工作人員被調離或送到幹校,中國的家政工作被迫停止了10年。
1978,改革開放之初,國務院以63號文件批準中國紅十字會恢復在國內的工作,中國紅十字會各組織陸續恢復,各項工作逐漸走向正常,開始發展壯大。
1979年2月,中國紅十字會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
1985年5月,中國紅十字會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會議明確提出,中國紅十字會的工作要聚焦中國;中國紅十字會是全國性的人民保健和社會福利組織,是政府的助手。中國紅十字會第壹次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紅十字會。
1990年2月,中國紅十字會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起草工作開始。
10月3 6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由國家主席頒布。
1994年4月,中國紅十字會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全國政協副主席錢當選為會長,會長被任命為中國紅十字會名譽會長。
1997年7月1日,香港紅十字會成為中國紅十字會的分支機構,享有高度自治權。
19910中國紅十字會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彭佩雲當選為中國紅十字會會長。江澤民主席繼續受聘為中國紅十字會名譽會長。
1999 65438+2月20日,澳門紅十字會成為中國紅十字會的分支機構,享有高度自治權。
1999 12.29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通知“經中央編委領導批準,中國紅十字會由‘衛生部’改為‘國務院領導’,理順了聯合會的管理體制,有力地推動了地方紅十字會管理體制的理順工作。
2004年6月,中國紅十字會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選舉彭佩雲為中國紅十字會會長。胡錦濤主席被聘為中國紅十字會名譽會長。
2009年6月,中國紅十字會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華建敏當選為中國紅十字會會長。胡錦濤主席繼續受聘為中國紅十字會名譽會長。
2015年5月,中國紅十字會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諸宸當選中國紅十字會會長。中國國家副主席李源潮被任命為中國紅十字會名譽會長。
2018年6月29日,中國紅十字會第十屆理事會第五次會議在北京召開。中國紅十字會第十屆第五次理事會聘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王岐山為中國紅十字會名譽會長。
2019年9月3日,中國紅十字會第十壹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閉幕。中國紅十字會第十壹屆理事會根據《中國紅十字會章程》的有關規定,聘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王岐山為中國紅十字會名譽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