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秦非子,嬴非(秦嬴),公元前888年—公元前858年。
2、秦侯,未詳其名,公元前857年—公元前848年。
3、秦公伯,嬴公伯,公元前847年—公元前845年。
4、秦仲,嬴秦仲,公元前844年—公元前822年。
5、秦莊公,嬴其,公元前821年—公元前778年。
6、秦襄公(立為諸侯),嬴秦開,公元前777年—公元前766年。
7、秦文公,名未詳。
8、秦靜公(秦竫公),未即位。
9、秦憲公(秦寧公),嬴立,公元前715年—公元前704年。
10、秦出子,嬴曼,公元前703年—公元前698年。
11、秦武公,?嬴說,公元前697年—公元前678年。
12、秦德公,嬴嘉,公元前677年—公元前676年。
13、秦宣公,嬴恬,公元前675年—公元前664年。
14、秦成公,嬴載,公元前663年—公元前660年。
15、秦穆公(秦繆公),嬴任好,公元前659年—公元前621年。
16、秦康公,嬴罃,公元前620年—公元前609年。
17、秦***公,嬴稻/嬴貑,公元前608年—公元前605年。
18、秦桓公,嬴榮,公元前604年—公元前577年。
19、秦景公,嬴石,公元前576年—公元前537。
20、秦哀公(秦畢公/秦?公),嬴稷,公元前536年—公元前501年。
21、秦夷公,未即位。
22、秦惠公,嬴寧,公元前500年—公元前492年。
23、秦悼公,嬴盤,公元前491年—公元前477年。
24、秦厲***公(秦剌龔公/秦利龔公),嬴刺,公元前476年—公元前443年。
25、秦躁公(秦趮公),嬴欣,公元前442年—公元前429年。
26、秦懷公,?嬴封,公元前428年—公元前425年。
27、秦靈公(秦肅靈公),嬴肅,公元前424年—公元前415年。
28、秦簡公,嬴悼子,公元前414年—公元前400年。
29、秦惠公,嬴仁,公元前399年—公元前387年。 ?
30、秦出公(秦少主),嬴昌,公元前386年—公元前385年。 ?
31、秦獻公(秦元獻公/秦元王),嬴師隰/嬴連,公元前384年—公元前362年。
32、秦孝公(秦平王),嬴渠梁,公元前361年—公元前338年。 ?
33、秦惠文王(秦惠王),嬴駟,公元前337年—公元前311年(公元前324年改元)。
34、秦武王(秦悼武王/秦武烈王),嬴蕩,公元前310年—公元前307年。
35、秦昭襄王(秦昭王),嬴則/嬴稷,公元前306年—公元前251年。
36、秦孝文王 ,嬴柱/趙柱,公元前250年。
37、秦莊襄王(秦莊王),秦異人/嬴楚,公元前249年—公元前247年 。
歷史上第壹個大壹統國家:
38、秦始皇,(秦始皇帝),嬴政/趙政(正)公元前246年—公元前221年。
39、秦二世,胡亥,公元 前210年―公元前207年。
秦朝是我國歷史上壹個極為重要的朝代,是由戰國後期壹個諸侯王國發展起來的統壹大國,中國封建社會的第壹個統壹王朝(前221~前207)。秦始皇繼歷代秦王蠶食諸侯之後,完成了統壹六國的事業,結束了自春秋起五百年來分裂割據的局面,成為我國歷史上第壹個統壹的、多民族的、以皇帝為核心的中央集權制度的封建國家。
實現了從分封制到郡縣制的轉變,所建立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及所采取的旨在鞏固統壹的某些措施,為後世帝王所取法。但由於秦朝建國初期的急政暴虐,導致速亡。秦朝末年陳勝、吳廣領導的農民戰爭,在中國歷史上開創了武裝反對黑暗統治的傳統,影響至為深遠。
由於過去的割據局面所造成的社會影響,反秦過程中重新出現了分裂的傾向。在接踵而來的爭奪統治權的楚漢之戰(前207~前202)中,漢勝楚敗,使分裂形勢受到控制,統壹國家得以恢復。自秦始皇贏政至秦三世子嬰,***傳三帝,享國十五年。?
擴展資料:
秦國是周朝時華夏族在中國西北建立的壹個諸侯國,始祖秦非子是商紂王手下名將飛廉(蜚廉)之子惡來之後。秦人先祖嬴姓部族早在殷商時期就是鎮守西戎的得力助手,頗受商朝重視,為商朝貴族並遂為諸侯。
周孝王時,秦先祖秦非子因養馬有功被周王封為附庸。公元前821年,秦莊公擊敗西戎,被周宣王封為西陲大夫,再次賜以秦(天水),即大駱之族所居的犬丘(天水)之地。公元前771年,周幽王被西戎所攻殺,秦襄公因率兵救周有功,而得到周平王的賞識。公元前770年,秦襄公派兵護送周平王東遷,被封為諸侯,又被賜封歧山以西之地。自此,秦國正式成為周朝的諸侯國。
秦穆公時先後滅掉西方戎族所建立的12個國家,開辟國土千余裏?[3]?並穩定大後方以後,才奠定了其作為春秋四大國的基礎。戰國初魏國連年進攻秦國,奪取了河西之地,秦國被迫退守洛水以西。秦孝公時,任用商鞅進行變法,秦國因此與日俱強,逐漸成為戰國中後期最強大的國家。
公元前325年秦惠文王稱王。公元前316年秦並巴國和蜀國。
公元前246年,秦王嬴政即位,於前230年至前221年十年間滅掉六國,建立中國歷史上第壹個大統壹王朝——秦朝。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