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基本稅率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列舉的外,稅率均為13%;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稅率也為13%。這壹稅率就是通常所說的基本稅率。
(二)低稅率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的,稅率為9%。這壹稅率即是通常所說的低稅率。
1.糧食、食用植物油。
2.自來水、暖氣、冷水、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
3.圖書、報紙、雜誌。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5.農業產品。
6.金屬礦采選產品。
7.非金屬礦采選產品。
8.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自2007年1月1日起)。
9.二甲醚(自2008年7月1日起)、鹽(自2007年9月1日起)。10.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零稅率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其他規定
1、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2、納稅人銷售不同稅率貨物或應稅勞務,並兼營應屬壹並征收增值稅的非應稅勞務的,其非應稅勞務應從高適用稅率。
(五)營改增內容
2015年營改增增值稅稅率
根據財政部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應稅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31號),總結並加以解釋如下:
(壹)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註:本條是對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適用增值稅稅率的規定。
①有形動產租賃,包括有形動產融資租賃和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
②遠洋運輸的光租業務和航空運輸的幹租業務屬於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適用稅率為增值稅基本稅率17%。
(二)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稅率為11%。註:本條是對交通運輸業服務的適用增值稅稅率的規定。對遠洋運輸企業從事程租、期租業務,以及航空運輸企業從事濕租業務取得的收入,按照交通運輸業服務征稅,適用稅率為11%。
(三)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稅率為6%。
註:本條是對提供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適用增值稅稅率的規定。適用6%稅率的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鑒證咨詢服務。
(四)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應稅服務,稅率為零。
註:本條是對應稅服務零稅率的規定。
①對應稅服務適用零稅率,意味著應稅服務能夠以不含稅的價格進入國際市場,從而提高了本市出口服務企業的國際競爭力,為現代服務業的深入發展和走向世界創造了條件。對於調整完善我國出口貿易結構,特別是促進服務貿易出口具有重要意義
②對於適用零稅率的應稅服務的具體範圍,包括試點地區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的國際運輸服務、向境外單位提供的研發服務和設計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其中:國際運輸服務是指:
a、在境內載運旅客或者貨物出境;
b、在境外載運旅客或者貨物入境;
c、在境外載運旅客或者貨物。
同時,向境外單位提供的設計服務,不包括對境內不動產提供的設計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