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中國人已經遠離了上帝,怎麽才能悔改呢?
就連著名的理學代表(如牟宗三、許)也認為,雖然中國古代整個文化中沒有獨立的宗教文化傳統,也沒有獨立的祭司、僧侶傳統,但中華民族並非天生缺乏宗教精神。中國在他的詩詞書籍中重視神或天的信仰非常明顯,這個天也是人格化的神。同時,祭天、祭地、祭國的儀式也壹直為後世儒生所重視(見《中華文化告知世界宣言》)。
這個觀察確實很有見地。
和世界上其他偉大的民族壹樣,我們的祖先,尤其是創造了中華文化的先賢,都是敬畏天道的人。他們在自己的生命中感受到壹種力量,壹種存在,這種力量主宰著世界和生活的壹切。這些先賢竭盡全力去發現和理解這種存在,用壹個簡單而深刻的詞來概括:“天。”還是“帝”“天”“神”“神”。民間說法有:“神”“神”“神”。
中國哲學的中心問題是天人關系,所以也可以稱為“天人之學”,就像司馬遷說的:是了解從古代到近代的變化的時候了。。
據馮友蘭考證,春秋時期中國人的天觀大概有五層含義,即物質之天、支配之天(或意誌之天)、命運之天、自然之天、義之天(或道德之天)。馮曰:“詩、書、左傳,官話所謂天道,除物質外空間,似指主宰天道。《論語》中孔子所言之日,亦為主宰之日。”
在壹部《論語》中,“天”是最高的範疇,“天”字用了多達18次,其中孔子自己說了十二次半。孔子的“天”,基本上是壹個“主宰的天”。
面對這樣壹個“主宰的天”,我們敬天的祖先的基本態度是:敬天,“畏天”,絕不“欺天”。經書上說:“敬畏神,不敢不義。”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嵇氏)。
正因為人要畏天,不要欺天,所以才有了孔子的名言:“犯天之罪,可以白祈求”。那句話的重點絕對不是禱告沒有用,而是人不應該得罪神。人若得罪了神,還不改正自己的行為,無論用什麽言語討好神,都是無益的。
然而,中國的聖賢不同於猶太先知和基督的門徒。後者的經歷是:太初,有神的道,神的道臨到我;前者同樣的經歷是:“天道不言”。“天”沒有直接對聖賢說話。天雖然沒有說什麽,但正如孟子所說的,“以行為和事情表現出來(萬章)”。這就造成了這樣壹種局面,人們渴望認識上帝,而上帝卻無言以對。所以人們不得不退而求其次,試圖從“天”的“行為和事物”中去理解“天”。這種認識,當然不能偏頗,不能有缺陷,不能錯誤,不能得到真正的認識。
歷史的悲劇在於,從秦朝開始,壹方面,在中國,雖然民眾還保持著崇天之心,但他們崇拜壹切,不得罪壹切神仙。而壹個人——皇帝(天子)壟斷了祭天的權利,只有他才能祭天。袁誌明在《神州集》中說得好:“中國人民,妳們是悲慘的。坐在北京市中心王座上的不是上帝,而是壹個和妳壹樣的凡人,生來就有深刻的罪孽和有限性”,卻掌握著無限的權力,充當著“人間上帝”的角色。
另壹方面,神(天)的人格化概念在漫長的歷史中逐漸被抽象化、虛化,成為宋明理學中仁義禮智的“理”。所謂“理亦形而上”(朱熹語)。而且到了現代,連這個幹巴巴的“理”都被壹掃而光,說是理想主義的淫婦。天空是什麽?它只是物質的壹種存在形式。
今天,“田”在中國人的心目中已經消失了很長時間。
現在的人真是天不怕地不怕。至於良心,不用怕。俗話說,良心很值錢。
如果壹個人不敬畏上帝,悔改從何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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