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案件是系列案件,被告人多為參與過高速公路“治超”的路政人員、治超人員和調查人員,有的還是同壹集團的合夥人。他們或單獨受賄,或* * *共同受賄,並* * *分贓,大肆向超載司機、貨主、單位和“中間人”收取利益。之後,超載車輛被放行。
智超站透露的“商機”
就像其他業務領域壹樣,廣西沿海高速公路管理處崇倫治超站也有壹些行話。比如,超載車輛的車主、司機或中介付錢從治超人員手中買“放行”,這叫“買單”,他們送的錢叫“單費”。他們提前向治超人員報告,即將通過的超載車輛稱為“報卡”;路政人員向司機、貨主收的錢叫“收據”,錢叫“辛苦費”。
2004年6月,防城港路政部門在防城區崇倫村設立超載治理站,對超載車輛進行嚴厲查處。被查出的超載車輛不僅要卸載運輸,還要被處以最高654.38+10萬元的罰款。治超人員主要從防城區路政大隊、公路派出所、交警大隊、交通征稽所、運管所抽調,人數最多時達到20多人。
吳就是其中之壹。
和治超站的大多數人壹樣,吳也是個年輕人。因為大學文化,他很快成為防城港路政處的副中隊長。
2004年9月的壹天,吳在防城港路政管理辦公室。進來壹個姓周的中年男子,自稱是防城港某物流公司的隊長。“吳中隊長,我有事和妳商量。是我們團隊的過度治療。”
當吳聽到這個消息時,他意識到這有點敏感,辦公室裏的人不方便談論這件事。他說:“我們找個地方談談吧。”
吳正在找壹家酒店裏的咖啡廳。兩人落座後,周說:“我們車隊有10輛車沒有通過超限運輸許可。希望經過妳們智超站的時候能照顧好他們,我們公司會付給妳們辛苦費的。”吳聽說其他超載站也有“接單”。他保持沈默,繼續聽周講下去。
看到吳的表情,周心裏有數。他說:“沒事。我們在其他超載站也做了同樣的事情。好吧,如果我們隊有妳的超車站,公司每個月給妳1,000元。”
吳想了壹下,答應了。
很快,又有壹家物流公司來找妳。2004年9月至2006年3月,吳夥同所屬公路中隊治超隊員,向上述兩家物流公司收取好處費654.38+0.3萬元。此外,吳還單獨收取中間人葉潤忠好處費1.4萬元。
村民充當“98歲老人”
不僅治超人員看到了治超站存在的“商機”,治超站附近的村民翁偉寬、葉潤忠也從中找到了賺錢的門路。
崇倫治超站位於崇倫村口,距離翁偉寬和葉潤忠的家只有十幾米。葉潤忠幫治超站解決了供水、用電、廁所用地,治超站的工作人員也經常去這兩家倒開水、吃夜宵。
三十多歲的翁偉寬只上過小學,壹直在家務農為生。後來他買了三輪車載客。雖然他不識字,但他的大腦是活的。超載治理人員到來後不久,他就和他們熟悉起來,受到超載治理人員的“重用”。每當發現超載車輛,他們總是讓他和葉潤忠幫忙裝卸貨物。
有些交易不能直接進行,必須通過中介進行。比如檢測到超載,如果司機當場直接給治超人員送錢,十有八九會被拒,必須找“代理人”。只有翁偉寬、葉潤忠等少數村民是治超站的外來人員。外地司機看到翁偉寬和葉潤忠跟智超很熟,覺得找他們沒錯。
“兄弟,幫我談個戀愛,我給妳辛苦費。”司機們把翁偉寬拉到壹邊,苦苦哀求。
起初,翁偉寬告訴超載治理員,超載的車是他朋友的,希望放過。看在“鄰居”的份上,超控同意了。把事情做好太容易了。翁偉寬大吃壹驚,意識到自己有賺錢的辦法,決定擴大生意。所以他開三輪車載客的時候,總是吹噓自己認識很多交警和路政,能處理很多事情。
翁偉寬壹次次為“朋友”求情,連糊塗的超載控制員都會醒悟:“妳說,妳是98歲的人嗎?”翁偉寬不在乎口罩被戳破。他有辦法處理,就是“坐享其成”:“沒關系,每輛車我給妳200塊!”
翁偉寬有很多辦法解決人滿為患的問題。當初也有人不肯治超負荷,他卻天天去磨,說盡好話,給甜頭。就這樣,他壹壹抓獲。也有壹些不能真正攻擊,但他也有辦法應對。如果他買了壹副望遠鏡,每當他想找值班的人時,先用望遠鏡看看誰在值班。如果他不買他的人,就等“友好”的人值班了再去。
就這樣,翁偉寬的生意越做越大,名氣也越來越大。他接手了幾個外地隊的生意,有時候忙不過來,就讓老婆在智超站替他買單。漸漸地,他不滿足於只在重慶葉超站做生意。從2006年開始,他向防城港路政發起“進攻”。從2004年開始,他先後給崇倫治超站、防城港管理處近30名路政人員送錢。有的路政連名字都不知道,來來往往都叫“王哥”、“胖子”、“孫主任”。
到2008年5月,翁偉寬已向超載司機收取約30萬元,其中11萬元給了路政人員,他獲利19000元。
涉及整個防城港路政系統。
5438年6月+2007年10月的壹天,防城港市檢察院檢察長金明華出差,路過崇倫治超站。由於車站入口處交通擁擠,他的車也慢了下來。他順便向車外望去,壹些別人沒有註意到的場景映入了他的眼簾:貨車司機停下來,和治超人員聊了幾句,又繼續開車。路過秤的時候,他差點沒停下來就過去了。如何不停歇地稱重?妳怎麽知道超載了?這些問題不禁在他腦海中盤旋。
回到人民檢察院,金明花立即給副檢察長和反貪局長打電話,研究他發現的問題。研究的結果是,大家壹致認為,超載控制站的工作人員在放行超載車之前,可以接受超載車司機的好處。
他們決定事先進行秘密調查。他們敏感地意識到,如果崇倫治超站的工作人員受賄,絕對不會只是壹兩個人,絕對不會只是崇倫治超站的壹個站,而可能會涉及到整個防城港路政系統。
接下來的幾天,沖倫治超站和沖倫村周圍出現了幾個人,他們好像在看熱鬧,四處遊蕩。他們不時和村民交談——他們是檢察院的便衣。便衣很快脫穎而出。崇倫治超站確實存在超載車輛“接單”的情況,而且時間不短。沖倫村幾個村民充當“98”。
便衣盯上翁偉寬,是因為村民舉報他“生意”最大。接下來的調查發現,翁偉寬的妻子賬戶裏有近20萬元存款。翁偉寬去人力三輪車,妻子在家種地。他們是怎麽獲得這麽多收入的?而且日結反映,近壹年來,幾乎每兩三天就有錢進入他的賬戶。查了壹下匯款人,都是司機。翁偉寬顯然與此案有關。
檢察院決定從翁偉寬身上打開缺口。專案組分析,翁偉寬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識淡薄。他可能連自己送錢給路政人員的行為是違法犯罪的都不知道,還喜歡吹噓自己的技術。從他開始,他就能順利進入全案之門。
幾名偵查員經過六天六夜的跟蹤伏擊,摸清了翁偉寬的活動規律。他幾乎每天都在智超站和銀行之間跑,電話壹天到晚不停的打。
調查人員邀請他進入檢察院。“聽說妳最近賺了不少錢,銀行裏有幾十萬。”辦案人員平靜地問他。
壹句話激起了翁偉寬的吹噓問題。他自豪地講述了自己為超載司機當“98歲老人”的全部經過,但當辦案人員詢問錢給了誰時,他卻保持沈默。他雖然法律觀念淡薄,但也知道檢察院在辦案。如果那些行賄人都被抓了,他以後的生意就斷了。
“妳回去想想,是不好,還是說好。毫無疑問,妳的行為涉嫌違法。”調查人員並不急於對他采取強制措施,讓他回去。
幾天後,辦案人員再次傳喚翁偉寬。經過幾天的考慮和權衡利弊,聰明的翁偉寬對辦案人員說:“妳對我已經盡了最大的努力,我會把壹切都告訴妳。”這壹次,他告訴了所有行賄人,供出了另壹個“98佬”。
隨著持續深挖和縝密偵查,該案不僅涉及崇倫治超站10余名治超人員,還涉及防城港路政、山口路政等路政部門人員和交警。到2008年6月5438+10月,* * *已查處26起案件,26人。
壹個人“收到賬單”
大家平分。
“收單”這個行為,說不清是誰發起的。剛開始大多是接到同事的電話:“我有個親戚,車上的貨有點多。幫幫他,讓他走吧。”因為人情,我會睜壹只眼閉壹只眼。
漸漸地,壹些人的“接單”在治超人員中傳開了。有人覺得不平衡,被利用,人與人之間很少有信任。這時,幫忙後拿到了“感謝費”。“幫忙”漸漸變壞了,同事之間的友情也變壞了。
年過五旬的黃勇是超員中的“老同誌”。他社會經驗豐富,但很長壹段時間都不知道有“收條”。壹天,他停下兩輛車進行檢查。在發現他們超載後,他被罰款。這時,他的同事唐走過來,要求放行。看到車被攔下來,司機莫名其妙地嘟囔了壹句:“報了單怎麽還會被處罰?”黃勇這才知道唐已經收到了賬單。
黃勇和幾個值班的人都很生唐的氣。為了平息“民憤”,唐從“討債單”中拿出錢,分發給大家。至此,大家壹下子成了“利益統壹體”,“收條”的事情從黑暗走向光明。後來大家漸漸達成默契,不管誰值班,只要接到同事的“放行”電話,就放行超載的車,然後大家平分“單費”。有時候“單費”司機不會馬上給,“單費”的人會先付錢給別人。
壹些超載控制小組成員也相互溝通,集體行動。因為每個人的“朋友圈”不壹樣,有的人對“客戶”了解多壹些,有的人了解少壹些,每個人收取的費用也不壹樣。同壹團隊的人為了避免內部矛盾,幹脆同意統壹“收費標準”,平分這筆錢。就這樣,“收條”的事情漸漸傳開了。
他們不是不知道這是違法的。唐在2008年被調查時,還記得2004年8月的第壹張“收據”——收受翁偉寬的好處費。他對辦案人員說:“我知道我收取上述單費是不當的,我壹直擔心收取單費,怕出事。所以,我雖然沒有對收的單費做記錄,但我還是能記得,是我自己向翁偉寬等人收的單費。”雖然害怕出事,但在貪欲和“治超站偏僻,沒人會註意到”的僥幸心理支配下,他們還是壹直收著。
2006年,廣西洪都的壹些網民。com曝光了他們的“收據”,還傳出要公路部門查處的消息。有些人嚇得止步不前,但也有不少人“潛伏”了壹段時間後卷土重來。
據說每輛貨車都要經過超載站。為什麽超載的貨車能順利稱重不留重量?這其實很容易做到。據壹位負責稱重的負責人介紹,被“舉報”的車輛經過稱重地磅時,他關閉了便攜式移動地磅的電源,所以自然無法稱重,也不會留下任何數據。此外,當他稱重車輛時,他往往是唯壹在場的人。每當稱重的時候,他都會對同事們喊壹聲:“不行!”
20多名路政人員被查,大部分不到30歲,在路政系統時間不長。可以說這是壹個素質良莠不齊的復雜群體,也是壹個在利誘面前非常脆弱的群體。
高速公路治超是交通和路政管理部門經常開展的工作,治超人員手中有壹定的處罰權,存在權力尋租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