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食品安全總局的標準要求,大部分食品小蘇打和臭粉可以根據生產需要適量添加,即沒有限制。泡打粉限量添加主要是磷酸鹽,面粉和米制品限量添加按2760為5g/kg。
食用小蘇打是壹種二氧化碳發生器,主要用於食品、飲料、汽水和冷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