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作餐標準 因公務活動確需安排工作餐的,其標準為午、晚餐每人每餐 15 元(單位開支 14 元,就餐者個人交納 1 元)。
法律依據:《關於調整工作餐等開支標準的通知》 壹、工作餐標準 因公務活動確需安排工作餐的,其標準為午、晚餐每人每餐 15 元(單位開支 14 元,就餐者個人交納 1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