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只有商業特許經營企業可以作為被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被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
二是要求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商業特許經營企業應當具有成熟的經營模式,具備持續為被特許人提供業務指導、技術支持和業務培訓的能力;
第三,規定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特許人應當至少有兩家直營店,且經營1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