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四歲時在馬爾梅斯伯裏的壹所教堂接受教育,然後他去了壹所私立學校,師從壹位畢業於牛津大學的年輕人羅伯特·拉蒂默。霍布斯是個有天賦的學生。他在大約1603年被送到牛津的馬格達林學院。當時,現代學院的院長是約翰·威爾金森,壹個嚴格的清教徒,年輕的霍布士也受到他的影響。在大學裏,霍布斯顯然是按照自己的計劃學習的;他很少被其他正式的學校課程所吸引。他直到1608才拿到學位,但在此期間,他被院長詹姆斯·赫西爵士推薦為哈德威克男爵卡文迪什(後來的德文郡公爵)之子威廉的導師。由此,霍布斯壹生中與這個家族的密切關系表明,霍布斯在1610年陪著年輕的威廉環遊歐洲大陸,霍布斯也有機會比較他在牛津接受的經院哲學教育。當時霍布斯關註的是古希臘和拉丁語的作品。經過十余年的努力,他於1628年完成了修昔底德《伯羅奔尼撒戰爭史》的翻譯,成為從希臘文手稿翻譯成英文的第壹人。霍布斯認為修昔底德對伯羅奔尼撒戰爭的記載清楚地表明,民主無法戰勝戰爭,維持長治久安,因此他認為民主不可取。
霍布斯雖然曾經與弗朗西斯·培根等壹些文學人物和思想家有過交往,但在1629之後就停止了對哲學領域的研究。他的資助人德文郡公爵卡文迪什於5438+0628年6月死於瘟疫,公爵夫人不再雇傭他。然而,霍布斯很快就找到了壹份新的工作,給吉爾瓦斯·克利夫頓爵士的兒子當家庭教師。霍布斯為了這份工作在巴黎待了很長時間,直到1631年卡文迪什家族再次聘請他,不過這次授課的對象換成了威廉的兒子。在接下來的七年裏,霍布斯繼續擴充自己的哲學知識,在重新教學的同時思考壹些重大的哲學爭論。他於1636年前往佛羅倫薩,並加入了馬蘭·梅森等人在巴黎的哲學辯論小組。從1637開始,他開始自稱哲學家、學者。在巴黎,霍布斯最初對物體運動原理的研究領域感興趣。雖然他對這壹現象非常感興趣,但他不屑於通過物理實驗來研究它。他自己構思了壹套物理操作的原理,並研究了這壹套虛擬原理壹輩子。他首先寫了幾篇論文來解釋這個原理的框架,證明它的原理可以在物理現象的運動中得到解釋——至少在運動或機械運行中。然後他把人類從自然中分離出來,在另壹篇論文中說明了哪些物理運動涉及特殊的知覺現象、知識和感覺,以此來證明人類的獨特性。
最後,他在結論性論文中闡述了人類是如何形成和參與社會的,主張社會要防止人們回到“野蠻而不幸”的原始狀態。所以他主張把身體、人、國家的現象放在壹起研究。霍布斯於1637年回到他的祖國英格蘭。當時英國政治社會局勢不穩,霍布斯無法再專心從事哲學研究。然而,在他回到英國的最初幾年寫的散文集《元素法》中,清楚地表明他的政治思想在當時並沒有發生很大的變化,直到1640年代英國內戰爆發。1640,165438+10月,英國長期議會取代了短期議會,議會與國王的沖突迅速惡化。霍布斯覺得自己的作品可能會導致政治迫害,於是迅速逃到巴黎,在接下來的11年裏沒有回到英國。在巴黎,他重新加入了馬蘭·梅森的辯論小組,同時,他寫了壹篇文章批評笛卡爾的形而上學沈思。他也逐漸回到自己最初的研究工作,開始寫研究的第三部分《De Cive》,完成於1641年,11月。雖然他壹開始只打算私下傳閱,但這本書最終還是廣為流傳。然後,他繼續進行前兩部分的研究,並將大部分時間用於研究。那些年,除了壹篇關於光學的短文(1644),他很少發表其他作品。
他在哲學領域建立了良好的聲譽,並於1645年與笛卡爾壹起被選中調解關於四舍五入的學術爭議。1642年英國內戰爆發。1644年中期保皇黨的情況開始惡化的時候,很多國王的支持者開始流亡歐洲。很多逃到巴黎的人都認識霍布斯,這讓霍布斯對政治產生了興趣,同時他的《文明》(De Cive)壹書重新發行,廣為流傳。1647年壹個偶然的機會,霍布斯成為了威爾士親王查爾斯的數學老師,查爾斯在七月左右去了趟澤西。他們的師徒關系壹直保持到1648年查爾斯去荷蘭。受許多流亡的英國保皇派的影響,霍布斯決定寫壹本書來解釋* * *的重要性以及政治混亂導致的戰爭。這本書的結構是基於1640寫的壹篇未發表的論文。在霍布斯看來,壹個國家就像壹個偉大的巨人或怪物(利維坦),它的身體是由所有的人組成的,它的生命起源於人們對壹個公民的需求,否則社會就會因人類的生存本能而陷入不斷動蕩的原始狀態。該書以“回顧與總結”結尾。霍布斯的結論是,人們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違反與國家簽訂的社會契約。然而,霍布斯也論述了當利維坦不再能保護他的人民時,這種社會契約將是無效的。
因為當時英國的情況縱容了對宗教教條的批判,霍布斯的理論更是禁忌。《利維坦》的第壹版被命名為《文明的哲學基礎》。霍布斯在寫《利維坦》的時候住在巴黎。霍布斯在1647年染上了壹場重病,這使他臥床6個月。病愈後又開始寫作,壹直保持著穩定的進度,直到將近1650。同時,他還把自己以前的很多拉丁文作品翻譯成英文。1650年,在等待《利維坦》出版的時候,他允許出版商將他的許多早期論文分成兩本小冊子出版。1651年,他出版了他的《文明》譯本。利維坦花了很多時間打印,終於在1651中期上市。當時的標題是利維坦,或者說是教會國家和公民國家的本質、形式和權力。第壹版的封面也很有名,描繪了壹個頭戴王冠,手持利劍,戰鬥的利維坦巨人,巨人的身體由無數人組成。這本書壹出版就引起了轟動。霍布斯很快受到了大量的贊揚和批評,遠遠超過了當時所有其他的思想家。然而,這本書的出版很快打破了他與其他逃亡保皇派的關系,迫使他向革命的英國尋求保釋。當時保皇派試圖殺死他,因為書中的現實內容不僅激怒了信奉英國國教的保皇派,也激怒了信奉天主教的法國人。
霍布斯逃回英國,於1651年冬天抵達倫敦。在他向革命者投降後,他被允許隱居在倫敦的福特巷。在他的晚年,霍布斯除了出版大量關於數學和幾何的討論和批評不力的作品外,還繼續寫作和出版哲學著作。1660年英國君主制復辟後,“霍布斯主義”壹詞開始被用來指代那些“反對熱愛道德和信仰”的態度。剛剛復辟的年輕國王查理二世,小時候是霍布斯的弟子。他想起霍布斯後,把霍布斯叫到宮裏,給了他100的撫恤金。1666年,英國下議院通過了壹項不利於所有無神論者和“無神之人”的法案。這時國王查理二世再次保護霍布斯免受迫害。霍布斯的《利維坦》在當時被認為是無神論和褻瀆神明的傑作。霍布斯擔心自己會被貼上異教徒的標簽,所以燒掉了很多可能對他不利的手稿。這場危機也讓霍布斯開始審視異端的真相。他把他的研究成果寫成三篇短文,並收錄在他的拉丁文譯本《利維坦》的附錄中,該書於1668年在阿姆斯特丹出版。在這些論文中,霍布斯指出,除了違反《尼西亞信經》,所有的理論都不能被視為異端,並主張《利維坦》仍然符合《尼西亞信經》。
由於國王的保護,下議院通過的法案最終並沒有對霍布斯造成太大的傷害,但霍布斯從此不能在英國出版任何關於人類行為的著作。他在1688年的作品因為無法通過英國的出版審查,不得不在阿姆斯特丹出版。許多其他作品直到他死後才出版。有時霍布斯甚至被禁止回應他在學術辯論中所遭受的批評。盡管如此,霍布斯在國外的聲望很高,當時前往英國的學者和名人都會抽空拜訪霍布斯,向這位老哲學家致敬。霍布斯的最後壹部作品是壹本拉丁文自傳,出版於1672年。同時,他還將《奧德賽》翻譯成了四個“差”的英文版本,並在1675完成了整套《奧德賽》和《伊利亞特》的翻譯。霍布斯於1679年患上膀胱疾病,隨後死於中風,享年92歲。他被葬在德比郡壹座教堂的墓地裏。編輯這壹段利維坦。《利維坦》寫於英國內戰時期。在這本書中,霍布斯闡述了他對* * *的社會基礎和合法性的看法。在人類的自然狀態下,有些人可能比其他人更強大或更聰明,但沒有壹個人會強大或聰明到不害怕死於暴力之下。當受到死亡威脅時,自然狀態下的人會竭盡全力保護自己。霍布斯認為保護自己免於暴死是人類最高的必要性,權力來自於這種必要性。
在霍布斯所描述的“國家本性”下,每個人都需要世界上的壹切,所以他擁有壹切的權利。但因為世間萬物皆不足,這場爭奪權力的“全對全戰”永遠不會結束。在這種自然狀態下,生命是“孤獨、貧窮、汙穢、野蠻和短暫的”(xiii)。但是戰爭不符合人們的最佳利益。霍布斯認為,人們會因為私利和物欲而想要結束戰爭——“使人們傾向於和平的熱情實際上是對死亡的恐懼,以及對舒適生活所必需的東西的渴望和勤奮獲取這些東西的希望”(xiii,14)。霍布斯認為,如果壹個社會想要和平,它必須有壹個社會契約。霍布斯認為,社會是壹群服從於壹個人權威的人,每個個體賦予這個權威恰到好處的自然力量,以維持內部和平,抵禦外敵。這個* * *,無論是君主制、貴族制還是民主制(霍布斯更傾向於君主制),都必須是壹個“利維坦”,壹個絕對的權威。對霍布斯來說,法律的作用是保證契約的實施。利維坦國家在防止侵略、對他人發動戰爭或任何與維護國家和平有關的事情上擁有無限的權力。至於其他方面,國家完全不管。壹個人只要不傷害別人,國家就不會幹涉他(但是,因為國家權力之上沒有更高的權力,所以沒有人能阻止國家打破這個規則。
)實際上,這種* * *行使的程度僅限於* * *對自然法的責任。雖然* * *沒有立法責任,但也有義務遵守規定和平邊界的法律(自然法),所以這種限制使得* * *的權威不得不遵守壹種道德責任。壹個* * *還必須維護國內的平等,因為普通人會被* * *的榮耀所掩蓋;霍布斯將這種光輝與太陽的陽光相比較。既然陽光刺眼,普通人也會褪色。實質上,霍布斯的政治原則是“不傷害”,他的道德黃金律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xv,35)。也正是從這壹點上,霍布斯的道德觀不同於壹般基督徒黃金律,他認為這只會導致社會混亂。《利維坦》寫於英國內戰時期,書中大部分內容是用來證明強大的中央權威可以避免邪惡的混亂和內戰。任何濫用這壹權力的行為都會破壞和平。霍布斯也否定了三權分立的理想:他認為* * *必須擁有完全控制民事、軍事、司法和教會的權力。在《利維坦》中,霍布斯明確指出* * *擁有改變人們信仰和觀念的權威,如果人們不這樣做,就會造成混亂。霍布斯也提出了自己的宗教理論,但宣稱願意服從* * *的命令改變信仰。在英語中,人們有時會用“霍布斯主義”這個詞來形容壹種無限制的、自私的、野蠻的競爭,但這種用法其實是錯誤的:首先,霍布斯在《利維坦》中介紹了這種情況,但只是為了批判它;其次,霍布斯本人其實也是比較膽小,書生氣的。
另外,《利維坦》出版後,霍布斯經常被用來描述無神論和“強權即公理”的思想,雖然這些都不是霍布斯的本意。回到英國後,霍布斯重新開始了他對哲學原理的研究。他在1654年發表了《de corporation》,同年他還發表了壹篇《自由的必要性》的短文,這篇短文是約翰·布拉姆霍爾(John Bramhall)發表的,他是壹位和霍布斯很熟悉的主教。布蘭豪是忠實的阿米什信徒。他遇到霍布斯後,經常和他爭論。這兩個人在私人信件中辯論和交換意見,但霍布斯沒有將這些信件公開。後來,霍布斯的壹位法國朋友偶然發現了壹份霍布斯的回信,並以“奢華的恭維”公開發表。Branhau對此相當不滿,於是在1655,兩人之間的所有通信都被公開了(以《壹個辯護真正的自由人類行為源自前因極端必要性》為題發表)。然後在1656,霍布斯寫了《關於自由的問題》,必然性偶然性回答了主教。這封信可能是第壹份詳細闡述決定論心理學原理的文件,霍布斯的理論也成為自由意誌爭論史上的重要壹環。
主教在1658回復了霍布斯先生的批評,但是霍布斯沒有註意到這個回復。除了與布蘭豪的爭論,霍布斯自1655年發表《全集》以來,還與其他學者發生過多次沖突。在《利維坦》中,他挑戰了當時的學術界。1654年,牛津大學天文學教授賽斯·沃德(Seth Ward)在壹篇名為《Vindiciae academiarum》的文章中回應了霍布斯對學術界的挑戰。霍布斯在《全集》的哲學原理中的許多錯誤,尤其是在數學方面,也招致了幾何學教授約翰·沃利斯的批評。Wallis在1655出版的Elenchus geomeiriae Hobbianae中詳細解釋了霍布斯哲學原理的錯誤。他批評霍布斯把邏輯推理作為數學演算的主軸,暴露了霍布斯數學中的許多漏洞。由於霍布斯在微積分中缺乏精確的計算,所以他經常使用證據不足的假設來解決原則問題。因為他的興趣僅限於幾何,對整個數學領域沒有清晰的概念。這些問題都使得霍布斯的哲學原理受到了很多批評。最後,霍布斯在1656年出版《全集》英文版時,刪除了沃利斯揭露的壹些嚴重錯誤,但他仍然在1656年的《六課數學》系列文章中反駁了沃利斯的批評。
沃利斯隨後寫了壹篇論文反駁霍布斯的論點,並在他發表《全集》的英譯本期間,繼續批判霍布斯在數學方面的錯誤。霍布斯用幾篇論文反駁。但是沃利斯用壹個回復輕松地推翻了霍布斯的論點(Hobbiani Puncti Dispunctio,1657)。最後霍布斯拒絕回復沃利斯,他們之間的爭論暫時中止。霍布斯在1658年發表了他的哲學原理的最後壹部分,總結了他二十年來規劃的整套原理。在《德·霍明》壹書中,他闡述了壹整套原則的運作,這些原則也與他的政治哲學思想相聯系。同時,沃利斯出版了《微積分的壹般原理》(Mathesis universatis,1657)。這時,研究工作已經告壹段落的霍布斯決定再次挑起這場爭論。1660年春,他再次發起攻勢,發表了6篇論文,題目是《examination TiO et menda TiO Mathematica e hodiernea Qualis Explicit turlibris johannis Wallis II》,批判了當時新的數學分析方法。但這次沃利斯沒有上當,選擇了沈默。霍布斯接著試圖提出另壹個古老的數學問題——加倍立方體。他私下從法國壹位匿名人士那裏得到了答案,試圖用這個問題來迷惑他的批評者。
但很快沃利斯公開反駁了這個答案。霍布斯在1661的結尾用拉丁文再版了這壹系列論文(並對其稍作修改),並增加了為自己辯護的文章。在這本名為《自然對話》的書中,霍布斯也攻擊了羅伯特·波義耳和沃利斯的其他朋友。這壹次,霍布斯改變了他壹貫的論調,認為波義耳等人的實驗記錄——1660接觸空氣的新實驗只是證實了他早年提出的思辨理論,他警告這些新壹代“學者”,他們必須接手他早年沒有完成的研究進展,否則現有的實驗結果不會有任何進展。然而,波義耳等人輕而易舉地反駁了這種站不住腳的批評,隨後沃利斯寫了壹部諷刺作品《Hobbbius He Auton-Timorumenos(1662)》來諷刺霍布斯。經過這次慘痛的教訓,霍布斯不再參與科學辯論。在幾何學沈寂了壹段時間後,霍布斯開始了他人生第三階段的爭議行動,並壹直保持到九十歲。1666發表的第壹篇有爭議的文章是《幾何原理與推理》(De Principis et ratiocination Geometry),霍布斯用它來攻擊當時的幾何教授。
三年後,他將他的三篇數學論文集中在Quadratura Circuli、Cubatio Sphaerae和Duplicitio Cubii上,很快這些論文再次被Wallis反駁,但霍布斯仍然沒有放棄,並發表了壹個版本以回應批評,但Wallis在當年年底再次反駁了新版本。這壹系列的爭論會持續到1678。編輯這個重要的作品1629。翻譯修昔底德的《伯羅奔尼撒戰爭史》1650。法律,自然政治,寫於1640 HumanNature。基本要素公司政策1651-8。基礎哲學A1642。Decive(拉丁文)1651。關於政府社會的哲學基礎(De Cive的英譯)1655。德語(拉丁語)1656。De Corpore(英語翻譯1658。德霍明(拉丁語)1651。利維坦,或者說教會國家和公民國家的本質、形式和權力。在線. 1656。問題涉及自由,必然性,機會1668。利維坦的拉丁文翻譯1675。荷馬的《奧德賽》和《伊利亞特》的英文翻譯1681。巨獸死後出版,LongParliament(寫於1668)。詞條圖集更多圖集延伸閱讀:政治理論占有欲個人* * *:霍布斯洛克。牛津大學出版社。MartinichA.P. (1995)。霍布斯詞典(布萊克威爾哲學家詞典)。布萊克威爾。ISBN 063119262 x ISBN 0631192611 Robinson,Dave Groves,Judy (2003)。引入政治哲學。圖標書。ISBN 1-84046-450-x . Strauss,Leo (1936)。霍布斯的政治哲學;它的基礎它的起源。牛津:克拉倫登出版社。施特勞斯,獅子座(1959)。霍布斯的政治哲學,“政治哲學?伊利諾伊州格倫科。:自由新聞,第壹章。開放分類:人,英國,哲學家,政治學家,政治哲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