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漢武帝宣帝二年(公元前60年),阿圖什納入漢朝版圖。
3.魏晉時期,阿圖什屬西域常師府管轄。
4.隋開帝三年(公元583年),阿圖什隸屬安西都督都樂都督。
5.清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阿圖什歸喀什事務大臣管轄,阿圖什村與阿奇木博克同設,管理地方事務。
6.光緒十年(公元1884年),阿圖什劃歸新疆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