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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學:我要我想要的。

國學:我要我想要的。

《我要的魚》是孟子基於其性善論對人的生死進行深入探討的代表作。強調“正義”重於“生命”,主張為了正義放棄生命。下面我準備了關於我想要的魚的原文和翻譯對比,供大家參考!

我要的魚也是原來的:

魚,我要的,熊掌,我要的,不可兼得,舍魚取熊掌者也。命是我所欲,義是我所欲,二者不可兼得。舍生取義者也。如果人不享受比生活,那麽什麽可以用來尋找生存的手段,這不能使用?我也討厭死亡,死亡比死人更可怕,所以我無法回避。用壹些手段能夠活下去,但是有些人不想用;有些方法可以逃避天譴,但有些人拒絕使用它。搞得人比死人還慘,那為什麽不避開病人!生而有之,生而無之;如果妳是對的,妳就可以避免痛苦,做錯事。壹碗飯,壹碗湯,得到它可以活下去,得不到它會餓死。但帶著不屑的喝吃,饑餓的行人不願接受;用腳踢別人吃的,乞丐是不會收的。

這位高級官員接受了它,沒有區分它是適當的還是適當的。號召壹下,街上的人就有福了;乞求幫助太過分了。

壹萬分鐘不辨禮義就收了,那壹萬分鐘對我有什麽用?為了皇宮的美色,妻妾的服侍,我不會幫那些知恩圖報的人?為身體而死,不受制於身體,這是宮殿的美;為己身而死,不受制於它,現在被視為妻妾;我想為我的生命而死,但現在我想為窮人和有需要的人而死:是還是不是?這叫人性的喪失。

魚是我想要的。

魚是我的最愛,熊掌也是我的最愛。如果我不能兩者兼得,那我只好放棄魚,選擇熊掌。生是我所愛,義是我所愛。如果這兩樣不能同時兼得,那我只好舍身取義了。生活是我所熱愛的,但有些東西我比生活更熱愛,所以我不茍且偷生;我討厭死亡,但有些事情比死亡更讓我討厭,所以有些災難我並不回避。如果人愛無外乎生命,那麽能用來生存的東西就不能用了?如果人最討厭的莫過於死亡,那麽怎麽做才能避免災難呢?妳可以通過某種手段生存,但有人拒絕使用;某種方法可以避免災難,但有些人拒絕采用。於是,他們愛的是比生命更珍貴的東西(那就是“義”);他們討厭的是比死亡更嚴重的東西(那就是“非正義”)。不只是聖人有這種本性,每個人都有,只是聖人不能失去。

壹碗飯,壹碗湯,吃了就能活,不吃就餓死。然而,路過的饑民輕蔑而憤怒地把它送給別人時,卻拒絕接受。踢(或踩)別人吃飯,乞丐都不願意收。

(但也有人)看到了“萬中”豐厚的薪水卻在不知道是否符合禮儀的情況下接受了。這樣看來,豐厚的薪水對我有什麽好處?妳感激我房子的華麗,我妻子和我熟悉的窮人的服務嗎?以前(有的人)寧死也不接受,現在(有的人)為了房子的富麗堂皇而接受;以前(有的人)寧死也不接受,現在(有的人)接受是為了服務自己的壹、二任妻子;以前(有些人)寧死也不接受,現在(有些人)為了自己熟知卻接受的窮人而自我欣賞。這種做法不能制止嗎?這叫失去人固有的羞恥感和羞恥心。

魚我要的在原文裏也有說明:

以“魚”和“熊掌”為比喻,說明我們在人生的道路上會面臨很多重要的選擇,要重視“義”。為了維護它,我們應該毫不猶豫地“舍身取義”。

這篇文章由兩段組成。第壹段可以分為三層。

第壹個層面(從“魚,我所要,熊掌,我所要”到“舍生取義者”),作者首先提出自己的論點。第壹句是魚和熊掌的比喻,結論是“舍魚取熊掌者也”;第二句基於第壹句的比喻,引出“舍身取義者也”的論點。

第二個層面(從“我生而欲之”到“我比活人更欲,我比死人更恨”)是對本論題的進壹步分析和論證,是全文的重點。

作者首先從正面闡述了自己的觀點:雖然生命是我的最愛,因為我喜歡的比生命更重要,我不做茍且偷生的事;雖然死亡是我所厭惡的,因為我厭惡的東西超過死亡,即使有導致死亡的災難,我也不會回避。這裏的“比活人多”是“義”的意思;“死人多”就是“不義”。所以,為了“義”,可以“舍生取義”;就算死了也不會做什麽“不義”的事。

然後,作者從反面陳述了他的觀點。如果人愛的東西沒有生命重要,那麽什麽東西不能用來救命?如果人最痛恨的莫過於死亡,那麽有什麽東西是不能用來避免導致死亡的罪惡的呢?對於壹個求大於生,恨大於死的人來說,這是壹件多麽不能容忍的事情啊!

第三個層面(“非獨者有之心,人皆有之,聖賢不可失耳”),作者總結說,其實每個人都有向善之心,“義”字是壹種填補天地空白的“義”,它無處不在,但面對生死考驗時,大多數人不是不想做,而是做不到。

孟子說:“人皆有惻隱之心;每個人都有羞惡之心;每個人都有聽天由命的心;每個人都有壹顆是非之心。慈悲,仁;恥而惡心,義也;尊重,禮貌;是非之心也是有智慧的。仁、仁、禮、智不是從外(碩、失),我也是固有的。”所以有句話叫“求則得,舍則失。”這無非是說“仁義禮智”四德是與生俱來的,每個人都有。孟子說“人皆可以為堯舜”,就是從這個觀點衍生出來的。聖人與愚人的區別在於:聖人“求”,所以“得”,所以“不能失耳”,愚人“舍”,所以“失”,不再有“仁義禮智”之德。

在第二段中,作者采用了舉例論證的方法。以“壹菜壹豆湯”為例,作者告訴我們,這看似微不足道的“壹菜壹豆湯”,在關系到生死的時候,也能考驗壹個人的品德。“胡兒”、“楚兒”和“行者”都不屑於此。這就是“恥心”,也是對“義”的堅持。吃“不知從哪裏來的食物”是“羞恥”,這是“義”的“觀念”。可見,“義”其實是存在於人的觀念中的。

另壹個例子表明,“萬中”不應受其影響。妳為什麽接受它?為了“宮室之美,妻妾之役,貧賤之人得我”?以前我寧死也不接受“得之即生,得之即死”的“壹飯壹豆湯”。基於這些原因,我今天能接受《壹萬分鐘》嗎?雖然“壹口菜,壹個豆湯”遠不如“壹萬分鐘”,但“死有福報”似乎更重要。在這裏,作者還用了比較論證的方法,把“壹菜壹豆湯”和“萬鈴”按照財富的多少來比較,自然有很多“萬鈴”。但“壹萬分鐘”決定了“宮中美色,妻妾侍奉,知貧者得我”,而“壹餐壹豆湯”決定了人生,自然比“壹萬分鐘”更重要。但無論是“壹萬分鐘”,還是“壹餐壹豆湯”,都是次要於“義”字的,所以用兩個例子從正反兩個方面再次證明了“舍生取義”的論點。

結尾的壹句話總結了這壹段,照顧到了開頭:“這叫失其本心。”這個“本心”就是“恥惡之心”,就是“義”,就是“善”的本性。

單詞註釋

(1)是:是。

(2)欲望:愛。

(3)兼得:兩者兼得。

(4)放棄:放棄。

(5)取:選擇。

(6)甚至比。

(7)余:比。

(8)因此:因此,因此。

(9)得到:能得到就得到,意思是“茍且偷生”。

(10)惡:厭惡。

(11)苦難:災難。

(12)畢:通“避”,避。

史茹:如果,如果。

(14)壹: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取消了句子的獨立性,沒有實際意義,不翻譯。

(15)莫:沒有

(16)然後:然後。

(17)壹切:壹切。

(18)生生:救命。

(19)為什麽不用?有哪些手段不可用?使用,采用。

(20)君主:壹是“避”。做某事。

(21)和:但是。

(22)是的,因此。

(23)非獨立:不僅,不僅非獨立:不僅非獨立。

(24)聖人:有才能有德行的人。

(25)對:這裏,像這樣。

(26)心:思想

(27)不要輸:不要輸。喪親:損失。

(28)屈:古代盛食物的圓形竹制器具。

(29)豆:古代盛食物的木制器皿。

(30)然後:就。

(31)女:沒有。

(32)得到:得到。

(33)赫爾:胡和(輕蔑地,對人不敬)。

(34) Huer和與之:Hue給他(吃喝)。呃,語氣詞。《禮記·談公》記載,有壹年齊國發生了嚴重的饑荒。錢敖正在路邊給粥,這時壹個饑餓的人用袖子蒙著臉走了過來。錢敖喊他吃粥。他說:“我之所以處於這種境地,是因為我不吃蔑視給的食物!”

行人:(餓)路人。

(36)踢:用腳踢。

(37)和:表面改性。

(38)鄙視:因為鄙視而拒絕接受。

(39)萬中:這是指高職位和巨大的財富。鐘,壹種古老的計量器具,壹個鐘有六個蹄子和四個桶。

(40)辯,與“辨”相區別;何佳:有什麽好處?什麽介詞結構,後置。[

(41)宮:居所。

(42)發球:發球。

(43)需要者:窮人。

(44)得到我:感激我。德:傳“德”,感恩。

(45)和:通“壹”,語氣詞。

(46)鄉,歷“至”,本來,從前。

(47)已:停止。

(48)自然:自然。這裏指人的羞恥心和邪惡心。

文學欣賞

《我欲我所欲》選自《孟子·告子》,論述了孟子的壹個重要命題:義重於命,當義與命不能兼顧時,就應該舍生取義。

孟子曰:“恥惡之心也,正也。”(《孟子·告子上》)又說:“義,道也。.....只有君子才能走正道。”(下萬章)孟子認為自己以做壞事為恥,別人做壞事為厭。這就是義;義是道德君子必須遵循的正道。

孟子首先用人們生活中熟悉的具體事物做了壹個類比:魚是我要的,熊掌是我要的。在兩者無法同時獲得的情況下,我寧願放棄魚,也要熊掌;命是我所惜,義是我所惜。在我無法同時得到兩者的情況下,我寧願放棄自己的生命而得到本質。孟子把生命比作壹條魚,把義比作壹個熊掌,認為義比生命更珍貴,就像熊掌比魚更珍貴壹樣,自然就產生了“舍生取義”的思想。這個命題是整篇文章的中心論點。

孟子從三個方面論證了舍身取義的意義。第壹,“生活是我想要的,我想要的比活人還多,所以我不要。”死亡也是我所厭惡的,它比死人更邪惡,所以我沒有什麽可失去的。“這些論調說:生命是我所珍惜的,但有比生命更值得我珍惜的東西(意為正義),所以我不能做茍且偷生的事;我討厭死亡,但有壹種東西比死亡更讓我討厭(指不公正),所以有時候我不想去躲避災難(死亡)。這是壹個積極的論點,義比命更寶貴,當他們不能兼得時,我們應該為了義而放棄生命。其次,“人若無所求於生命,若能,何不利用活人?“如果人比死人更邪惡,為什麽不治療病人?”這些論調說:如果沒有什麽東西是人比生命更珍惜的,那麽什麽手段可以用來拯救生命都不能用!如果沒有比死亡更惡心的事,那麽能用來避禍(死亡)的事就不能做了!言下之意是:這樣下去,人的行為豈不是變得無所不能,卑鄙無恥?這是壹種否定的論調,認為義重於命,當兩者不可兼得時,就應該為了義而放棄生命。第三,“生而有之,生而無之,生而有之,生而無之。”壹碗飯,壹碗湯,得到它可以活下去,得不到它會餓死。不唯聖賢者有心,人皆有心,聖賢不可失耳。“這些論調說可以用這樣的手段(指不正當的手段)挽救生命,但是有人不願意采用;這樣(指方法不當)可以避免災難(死亡),而有些人卻不願意這樣做。所以,有人們珍視得超過生命的東西(意為義),也有人們厭惡得超過死亡的東西(意為不義);這種忠誠不是只有聖賢才有,每個人都有,只是聖賢沒有失去。這是從客觀事實上論證,大義比生命更寶貴,有的人在不能兼得的情況下,為了大義而放棄生命。通過論證,確立文章開頭提出的中心論點。

為了讓這個道理更有說服力,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著用具體的例子來說明。“壹菜壹豆湯,得之則生,得之則死。號召壹下,街上的人就有福了;這是壹記耳光,人們對此不屑壹顧。“筐是古代盛米用的圓形竹籃,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物的器皿。胡兒在大聲叫喊,楚兒在用腳踢。這幾個字說的是:只要得到壹小筐米,壹小碗湯,就可以保命。得不到就餓死。如果妳輕蔑地喊著要別人吃飯,即使是饑餓的路人也不會接受。如果給別人踢,連乞丐都會不屑壹顧。《禮記·譚公》中有壹個類似於此的故事:“齊國饑,驁食為道,食為饑。“餓了就請妳做個收藏,交易就貿然來了。錢敖左奉食,右飲,曰:‘嘿!來吃飯吧!擡起眼睛看著它:‘我不吃我來的食物,所以我也是!“人們討厭它,所以寧願餓死也不願接受別人侮辱性的施舍。連不知名的路人和可憐的乞丐都能做到這壹點,何況是普通人。這個案例生動地說明,人把義看得比命還重,當兩者不能兼得時,就會為了義而放棄生命。

在孟子看來,“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每個人都有這種重義。每個人在不能兼得的時候,都應該舍生取義。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情況並非總是如此。有些人在貧窮和危機的情況下可以拒絕別人侮辱性的施舍,但在和平安寧的環境下卻忘了好處。文章第三段分析了這個問題。孟子指出,社會上確實有“壹萬分鐘不辯禮義”的人。有些人接受壹萬個鈴鐺的工資,不問是否合適。這對他們有什麽好處?“為宮室之美,妻妾之事,知貧者能得我和妳乎?”是因為華麗的住房,妻妾的服侍,給了窮朋友的好處他們才知道自己是感恩的嗎?華麗的住房,妻妾的服侍,朋友的感激,這些都是外在的東西,與生命相比都是微不足道的。那些“壹萬分鐘不辯禮義”的人,寧願餓死也不願意壹開始就被侮辱,但是對於這些外在的東西,他們並不在乎羞恥。這是什麽造成的?“這叫失去自己的真心。”孟子認為這種人本來是有舍生取義之心的,後來因為貪圖利而失去了。孟子警告:“是還是不是?”這種“不爭論就接受”的可恥事情應該停止了。

孟子本人是壹個相當傲慢的人,他拒絕遷就和巴結權力。他說:“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權貴不能屈。這叫君子。”(滕文公治下)孟子曾經是齊國的客座大臣。後來因為和齊王意見不合,決定從齊國辭職回家。齊王請人留住孟子,條件是準備在京城中心地帶蓋房子給孟子住,並給孟子壹萬分糧作為弟子的生活費。結果孟子嚴詞拒絕。(《醜日之下》)可見,孟子在這篇文章中說“壹萬分鐘而不辯禮,壹萬分鐘而不加於我”,可見孟子的正直品格和精神。

孟子在這篇文章中贊揚了舍身取義的精神,批評了“壹萬分鐘必收而不辯禮義”,對後世產生了很好的影響。歷史上很多仁人誌士把“舍身取義”作為行為準則,把“富貴不淫”作為道德規範,為國家和民族做出了貢獻。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過零丁洋》詩中說:“人生自古無人死,修心照史。”現代無產階級革命烈士夏在《義詩》中說:“砍頭無所謂,只要教義是真的。”這都符合“舍生取義”的精神。

從文學的角度來看,散文氣勢磅礴,感情強烈,生動活潑,充分體現了孟子的正氣人格,顯示了孟子的口才與口才。他喜歡使用排比的修辭手法,如:“故鄉不受肉體死亡,現在卻是美麗的宮殿;故鄉不受身死,如今視為妻妾;我不想死在我的家鄉,但現在我想為窮人和需要幫助的人做這件事。“本來這句話可以用壹句話說完,那就是‘我的故鄉為我的身體而死,而我現在做這件事,是為了皇宮的美麗,是為了妻妾的服侍,是為了知貧愛富需要我的人。”但他故意分成三句,加強了氣勢和感情,表現了說話人的義正言辭。其次,為了使道理簡單、生動、有趣,孟子喜歡用比喻。這篇文章把具體的魚和熊掌作為生命和正義的抽象隱喻,“以熊掌代魚”作為“舍生取義”的巧妙隱喻,就是壹個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這篇文章還運用了大量的對比手法,比如用熊掌比魚,用人生比義,用重義輕義的人來比,用“家鄉行為”和“今天行為”來比,讓真相更加清晰,給人的印象特別深刻,加強了文章的說服力。

著名評論

朱:“本章說恥與惡是人與生俱來的,也可能生於危難、壓力之時,卻又情不自禁地籌劃筵席,故君子不能壹瞬間置之不理。”(《四書·章·句》)

作者簡介

孟子(約公元前372年——約公元前289年),本名柯,字(待考,字或子舉)。漢族,東周鄒國(今山東省鄒城市)人,東周戰國時期偉大的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文學家。儒家的主要代表之壹。政治上,他主張法先於王,仁政;在理論上,孔子受到贊揚,楊朱和翟墨遭到反對。被後來的佛陀稱為亞聖,他的弟子們把孟子的言行記錄下來,寫成了《孟子》壹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