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虎紋蛙列為《中國國家Ⅱ級保護動物》,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同時也是唯壹列入中國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蛙類。
在國家法律框架下,虎紋蛙受到法律保護,禁止捕撈、交易或傷害虎紋蛙。此舉旨在保護虎紋蛙的棲息地,確保其種群數量得到有效的維持和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