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評論1從這部片子來看,雖然完全沒有提到,但是看完整部片子,可以發現兩位主角對動物學的認識都非常深刻;不經意間提到的話,比如狼糞交換名片,壹只成年獨狼在冬末加入狼群的最佳時機,都透露著它們的博學。
這是我第壹次真正聽狼嗥叫,看它們嚎叫。我發現狼找到食物就挖洞躲起來,看著狼群圍捕...這比任何紀錄片的介紹都更直擊人心,更能讓人了解狼的習性,讓觀眾自己去看、去聽、去觀察、去思考。這部片子太多細節,太多震撼人心的畫面,草原落日,金璐:狼旅* * *舞,還有男主時不時幽默的話語...都透露著壹種“選擇的智慧”。
我第壹次深刻認識到,人有好人,人也有壞人。妳不能說壞人的真相。壞人可以壞到骨子裏,分分鐘用狗棍殺壹條命。壹遍又壹遍的說狼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有野生動物保護區實在是太無力了。所以當妳看到壹件由620只狼的頭皮做成的袍子,想想每只狼是如何在野外掙紮求生的,流淚是很自然的。
格林不愧是狼王的兒子。他很聰明,有自己的獨到之處。
小時候會打開電視選頻道,從電視裏學抓魚。
在草原和狗混在壹起的時候,我居然學會了叫,所以我太緊張了,不敢加入狼群。第壹個打招呼的是“汪汪”。
願意和它的人類母親壹起唱《傳奇》,我真的在音樂中看到了;“媽媽”生病的時候,急得不知道怎麽辦。她只能扔進她藏在土裏最珍貴的食物。
道路被大雪阻斷,人類食物告急。格林先借了他的私人收藏,壹下子找到了。人們以為格林下次得換個地方藏食物,但下壹次,當冬天食物如此匱乏時,格林就“藏”在老地方,看了壹眼房子,告訴他們那裏還是很容易找到的。
“媽媽”扭傷了腳踝,走不動了。她嘴裏銜著牧人的馬韁繩,花了四十分鐘才把馬牽回來讓她坐。即使這是壹個故意的鏡頭(因為這個人打電話向牧民求助更快更有效),但這仍然是壹個有意義的畫面,會在觀眾的腦海中停留很長時間。
其實草原上有很多待救的狼,更有可憐的狼;想想那620只藏不住的狼,格林卻讓那男的和那女的相遇;本片沒有更深層次的好處,只是為了紀念已經加入狼群,隨時可能被壞人逮捕的格林。“雖然活著很重要,但自由更重要。”如果狼是狼,他就得以狼的方式生活。
自然界中為了生存而殺戮是自然法則,“我不想殺妳,但我要活下去”,但人類無知的欲望確實是罪惡的,但個體卻無力改變。只做自己,控制自己的欲望,像動物壹樣真實地活著。
最後是桑迪觀影的情況。
哭了三四次,哭了好幾次。我終於驚訝了,不明白自己為什麽哭。她可能會因為壹點小小的差異而流淚。
從電影院出來問她,妳覺得電影好看嗎?她說:“不好看,太感人了。”
對《重返狼群》的思考2野生動物畫家李微漪發現了《狼王的孤兒》,這是壹段塵封戀情的開始。
給我印象比較深的是李微漪第壹次抱起獨狼時說的壹句話:“救與不救可能都是錯的。但我想讓它活下來。”有些事情很難決定對錯,也很難預測未來,但沒有多少人敢遵從自己的內心。
狼太野,不像狗,也不可能像狗。這座城市絕對不是他的家。
壹切生物都熱愛自由,困在動物園的狼瘦骨嶙峋,焦慮不安,動物園永遠不屬於他。
因此,李微漪做出了壹個重大決定,幫助格林重返狼群。
遼闊的若爾蓋草原,遼闊的藍天,燦爛的夕陽,成群的牧羊人,聰明的兔子和當地的狗,不能不讓人感嘆大自然的神奇和鐘靈的美麗。
為了幫助格林重返狼群,李微漪和易峰讓牧民們在保護區搭建簡易房屋,在寒冷的冬天安頓下來。
大雪封山,只靠壹盒壓縮餅幹和偶爾偷吃格林藏起來的兔子來度過封山的時光。
高原缺氧,卻要帶著綠色奔跑,尋找狼的蹤跡。
寒冷的冬天,冷到骨子裏,沒有暖氣。
地形不好走。李微漪甚至扭傷了腳踝,劃破了腳踝,風不停地咳嗽。
這是壹個惡劣的自然環境。
但是,我覺得最恐怖的應該是恐懼。找狼,或者冬天餓狼,壹不註意就會成為狼的食物。兩個人,壹個是野生動物畫家,壹個是自由攝影師。如果狼群攻擊,恐怕也脫不了幹系。他們只是帶著孤獨和對綠色的熱愛去尋找狼。
除了打狼,還要打盜獵者。
我看了壹些影評,看到有人指責我是紀錄片,很不專業,很粗糙,但我覺得他們不是專業的紀錄片,他們用自己的愛做到這壹點很不容易。
也有壹些人指責李微漪挪用公款。我不太明白為什麽有些人總喜歡帶著惡意去猜測這個世界。也許我太理想化了。總覺得他們把這個故事編排好,拍成紀錄片,是為了後續呼籲保護狼的生存環境。
自始至終,李微漪像對待自己的孩子壹樣對待格林,總是做對他最有利的事情。從解救幼狼到將成年狼放歸狼群,但這並不是終點。其實李微漪壹直擔心偷獵者放歸格林後會殺了格林,所以我覺得會有放歸狼群,更多的是為了促進野生環境的保護。
而且,就算是圈錢,也沒什麽不好。圈裏的人被指責能力和對金錢的熱愛。總覺得做自己熱愛的事情,然後名利雙收,是非常難得的。那些酸溜溜的話,恐怕是懦夫對勇者的羨慕。反正我沒有勇氣去救狼,更不用說把狼送回狼群。畢竟我最珍惜的是自己的生命。所以,我永遠不會有這麽奇怪的命運和經歷。
但是,我真的很羨慕壹個人,他能像我幻想的生活方式壹樣生活,遵從自己的內心,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想起來真的很嫉妒。
點評《重返狼群》3對於格林來說,這可能是他壹生中最幸運的事情。他父母雙亡,哥哥姐姐失去生命,他僥幸逃脫死神的魔掌,被壹個美麗的姑娘所救,而不是突然死在壹個牧民的槍口下。《重返狼群》的故事也由此開始。女孩抱綠背的時候,他才壹個月大,頭發蓬亂,走了幾圈。孔子說:“生命之初,性本善。”我認為這仍然適用於狼。格林的眼睛很幹凈,看不出壹絲汙垢。藍色像若爾蓋大草原的天空壹樣清澈,仿佛他能看到綠色年輕純真的心。
很快,格林就兩個月大了,身體也長到了壹定的大小,有小牛那麽大,但貪玩的天性並沒有改變。為了阻止格林咬電線,女孩在電線上塗上芥末醬,弄得格林苦不堪言,跑來跑去,抱著頭大喊大叫...然而,隨著格林的成長,問題也隨之而來:格林有時會跑出家門,在街上遊蕩壹會兒;有時他們會在半夜嚎叫...最後,女孩決定把綠色送回草原。
畢竟,人們世世代代生活在草原上。格林壹到草原,就無所畏懼地跳上跳下,到處亂跑。在草原的兩個月裏,格林學會了抓兔子和土撥鼠,也感受到了周圍的環境,決定了未來的天氣。有壹次壹個女孩病了,格林撓著窗戶嗚嗚叫,表達對主人的關心。它把地裏儲存的食物挖出來扔給了女孩。
最後,格林找到了壹個夥伴,回到了狼群中,和他的夥伴和主人打成壹片。它的本性使他選擇伴侶,選擇獨自生活,獨自應對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量。那是壹只狼,壹只真正的若爾蓋草原的狼,壹只作為狼王之子的狼!整天在別人家下面吃飯,肯定不是真的狼。有骨氣死在這片草原上才是狼的應有風範!
我以為電影應該在這裏結束了,但是沒有。隨後的錄像簡直令人發指!視頻中,他們去了壹個草原縣城的小店。店家拿出壹罐道釘,是從壹只活狼嘴裏掏出來的。之後的場景真的是,簡直無法平靜。還有壹種店裏賣的服裝,是用留下來的狼皮拼湊而成的,而這些所謂的吃剩的狼皮就是狼頭的皮,壹百只狼的頭皮!美麗之下隱藏的是扭曲的人性。他們曾經是草原上的霸主,卻被貪婪的人類做成衣服。衣服上沒有破洞,他們曾經有多少純潔的靈魂!這是壹件血衣,承載著眾多狼的怨念,是人類自私的鐵證!就因為人類聰明,人類進化的更快,就因為人類有殺人的潛力,就用這種方式傷害無辜的生命。那麽這和幾萬年前那些只會用蠻力的猿人有什麽區別呢?人類早已失去了對生命的敬畏。無論是這件衣服,還是狗肉節,都是人類為了滿足私欲而衍生出來的病態現象。就這樣,人類在生存中壹步步進化,卻在人性中壹步步退化。住在人類根部的魔鬼逐漸顯露了他的爪牙...
綠色回到了草原,但人類的問題並沒有解決。人生有高低貴賤,我們衷心希望人類能以對生命最初的敬畏之心,選擇正確的人性岔路口。
《重返狼群》點評4我上大學好幾年了。除了寫日記,我很少寫類似文章的東西,文字開始變得單調。突然覺得自己以前的壹些歌曲片段很文藝。
這幾天買了壹本書,因為這本書的介紹裏提到了《狼圖騰》。記得初中的時候在表哥的介紹下買了《狼圖騰》,沒日沒夜的看,才知道下面是怎麽回事。所以這次看到了這本書的介紹,就在當當網上買了。
慢慢開始看《重返狼群》這本書,或許從壹開始就沒有《狼圖騰》或者其他小說那麽跌宕起伏。小狼格林畢竟是在壹個“安靜”的城市開始了他狗壹樣的隱居生涯,直到慢慢開始覺悟,開始長刺,才被這個人類社會所接受。作者“本·拉登”對格林的描述(我記不清她的隱名,真名)激起了我之前養狗的想法,但因為種種原因沒有實現。而作者卻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把看似可怕,實則可怕的狼養大,騙過父母把小狼格林帶進自己的世界——“畫室”。從作者的描述來看,小狼和“狐貍”爭奪各種東西,比如睡窩、食物。這些事情其實和小孩子做的事情很像。也許那時候的孩子沒有接受過所謂的教育,骨子裏還是有壹絲野性的。
作者在描述狼和羊的區別時,羊不停地在主人挖的溝渠間來回跳躍,目的是為了盡快產生自己種群中的弱者,而不是像格林壹樣和兩只藏獒戰鬥,在其他藏獒面前沒被提及的小狼只好拼命加入戰鬥。而這些東西所描述的,也可以和我們現在擁有的很多東西相匹配。這也讓我想起以前做過的壹本教輔書的插圖,大概意思是“兩個人被野獸襲擊,諷刺的是我只要穿好鞋就能比別人快,僅此而已”;就像小時候和朋友遇到壹只“瘋狗”壹樣,我覺得應該盡快把狗處理掉。當我看到它跑向其他人時,我感到壹絲竊喜。雖然不是故意的,但是真的有點心虛。
更值得壹提的是,作者與這只獨狼有著等級和親情的關系。這只狼不能像其他家畜壹樣接受人類的束縛。就算它最後勉強接受了這個裝飾,也壹定是“頭狼”而不是“被領導的狼”。我想描述作者和狼的關系,但是真的很無力。不像我們生活中的壹些事情,為了維護壹些東西而犧牲自己的權利(自由和夢想)。格林還是有自己的處事方式,有自己的個性,不像我們這些看起來比較有思想的人,忘記了自己的出身和名字。
作者和《狼圖騰》作者姜戎筆下的狼,真的可以對比當今社會的現狀,不僅僅是所謂的生態原因,而是我們心中的價值觀和觀念。好久沒說過這麽正常的話了!
《重返狼群》點評5野生動物畫家李微漪於20xx年在若爾蓋大草原寫生時,意外救下壹只新生的獨狼。他的父親狼被偷獵者殺害,母狼吞了狐貍藥的肉殉情而死。她把小狼帶回成都,給它取名叫青青。短短的故事開頭就已經陷入了濃濃的童話色彩!
崽們是那麽的可愛乖巧,比起我們人類更熟悉的狗,我們壹下子就遜色了。雖然李微漪是壹個未婚女孩,但她養育幼崽的方法簡直令人驚嘆。她不僅教他嚎叫,還每天給他看壹部關於狼的紀錄片。從小在城市的屋檐下長大,小綠喝牛奶吃肉,和狗狗和平共處壹室,甚至通過看電視學會了釣魚。壹個月大的時候,他就可以自己開電視和用遙控器了!時不時還從小區院子裏的睡蓮塘裏帶回紅鯉魚!然而,大城市畢竟不是郊狼立足的地方。在綠色三個月大的時候,李微漪和男朋友壹起回到了草原,開始了綠色的野外放生之路。
狼天生熱愛自由。小狼第壹次看到大草原的時候,他狂奔,但是他跑回了媽媽身邊。年輕的格林,不具備狩獵的基本生存技能,如果直接放歸野外,必死無疑。而且,在城市裏度過童年,被媽媽養大的小狼崽,並不知道人類對小狼來說是壹個很大的威脅,不怕人的他必然會陷入危險。經過五個月的努力,李微漪和壹峰開始教格林捕獵草原鼠,它們壹步壹步變得野性十足,直到嚴冬來臨前發現狼群,並把它們放歸狼群,因為獨狼無法熬過冬天。這五個月充滿了困難。偷獵者用狗棍打格林,格林終於知道不能靠近人了。媽媽出去放羊,遇到了冰雹的惡劣天氣。狼臥病在床,把獵物帶回給媽媽。媽媽回城就醫的時候,小綠和藏狗壹起玩,甚至學會了叫,但是當他看到久別的媽媽,那麽開心的跑,激動的飛,看到的人都熱淚盈眶。我不禁好奇“無情”這個詞是怎麽概括的。
狼有語言。狼是群居動物,會團隊合作,所謂合圍。沒有語言交流,就沒有合作。李微漪和格林之間有壹種特殊的交流方式——用《狼嚎》唱出李健的傳奇。哈哈,格林真的學的妥妥的。李微漪正坐在小山上,格林擡起它的前腿,放在它媽媽的肩膀上。他擡起狼的頭,壹起唱起了天長地久的歌。金魯中這個和諧的地方:狼旅比童話還美。
八個月大的格林終於回到了狼群,回到了草原,回到了他的世界。這裏再也沒有母親的庇護所了。他會在獵物不足的季節經歷饑餓,甚至會被狼拒絕和攻擊,但這是屬於他的成長。他與狼群同行,最後消失在狼山之間,頭也不回。
電影不到兩個小時,我又哭又笑。
我驚嘆狼的智商高,學習能力強。事實上,長期以來,郊狼壹直與牧民和平相處。不然按照動物食為天的本性,天天守著壹群群牛羊豈不是很奇怪?狼知道得罪人是沒有好處的。經歷了文革時期的打狼運動,他們都知道什麽是槍了。夏秋季節狼抓老鼠兔子,等於保護牧民的牧場;春夏季節,食腐開道,掃除草原上的疾病。寒冷的冬天,牧民們偶爾撞上幾頭牦牛也不在乎。因為這種平衡壹旦被打破,就會造成人類無法抗拒的自然懲罰。
星期壹下午,我和媽媽去電影院看了紀錄片《重返狼群》。
本片講述了壹個野生動物畫家的阿姨和壹只狼崽格林生活在壹起,最後阿姨把格林送回大草原的感人故事。格林很小的時候,不小心掉進了小區的池塘裏。結果他天生會遊泳,就遊啊遊,遊到池塘邊,被阿姨撿了起來。阿姨把它抱在懷裏,用自己的衣服把綠色上的水擦幹。還有壹次,格林老是咬家裏的電線,姨媽說它不聽,姨媽就想了個辦法:在電線上抹很多芥末。接下來,格林去咬塗了芥末的鐵絲。啊!它咬了芥末線後,難受得不知道站在哪裏!我不能嘲笑它。
格林經常在家看動物世界裏關於狼的節目。他在電視上看到狼抓魚,流口水。然後他跑到社區池塘,抓了壹條大金魚。我和媽媽都覺得它太聰明了!自學成才,像孫悟空壹樣。接下來,姑姑準備把格林帶回大草原,讓他回到狼群中去。
當他剛到草原時,他什麽都不知道,但他很快就學會了抓鼠兔、兔子和狐貍...在姑姑帶格林去找狼的過程中,有壹次,冬天,格林把自己抓到的兔子藏在雪堆裏,但是姑姑也餓了,沒有肉吃,就準備用自己的幹糧換格林的兔肉。我姑姑雖然知道不好吃,但是很想吃點肉,就找了格林藏兔肉的地方,用兔肉換了幹糧。大媽壹邊烤兔肉壹邊說:“我這樣做格林會很生氣的!”“結果格林餓了就找了個地方把野兔藏起來,拋開那是人類幹糧的事實,它卻直接吃了。接下來,格林又去抓兔子,終於抓到了壹只兔子。阿姨以為這次格林會把兔肉埋在別的地方,不讓自己知道。結果格林嘴裏叼著兔肉走著,看著姑姑住的小房子。它似乎知道它的阿姨在窗口看著它。令他驚訝的是,格林又把兔肉埋在了原來的地方。阿姨在窗邊看著,她感動的哭了。她知道格林為自己埋下了兔肉,因為在寒冷的冬天,草原上幾乎沒有食物。格林能感覺到肚子餓的感覺,他知道姨媽也會餓,想吃肉。這段話讓我很感動。格林像愛孩子壹樣愛他的媽媽。
最神奇的是,有壹次格林和姑姑出去尋找狼的蹤跡。壹不小心,她姑姑踩到了冰下,扭傷了腳。壹只腳腫得她不能走路。格林在他姑姑面前徘徊。最後,他看到不遠處有人在吃草,很多野奶牛和兩匹馬,於是格林跑了過去。先是圍著野牛轉悠。我和媽媽以為它又要襲擊野牛了。結果它繞到壹匹白馬身邊,找到馬的韁繩,用嘴叼起來。我和我媽都哭了,“哇!多聰明啊!它會拉著馬去幫阿姨!”40分鐘後,格林成功將白馬牽到姨媽身邊,姨媽終於順利回去了。
影片最後,當阿姨幫格林找到狼群送走的時候,我控制不住自己,默默流淚。我喜歡阿姨說的壹句話:“自由比活著更重要。”雖然在大草原上,格林會遇到偷獵者,會有生命危險,但它屬於大草原,只有在大草原上,它才能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