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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11 分別出來

讀經:

《利未記》第11章。

經文:

“這是走獸、飛鳥,和水中遊動的活物,並地上爬物的條例。要把潔凈的和不潔凈的,可吃的與不可吃的活物,都分別出來。”(利11:46-47)

關鍵詞:

都分別出來。

心得:

在現實生活中,如果妳發現有個人從來不吃豬肉妳會有什麽感覺?是不是會認為對方是回族或穆斯林同胞呢?又或者發現某人從來不吃葷腥,妳是否又會覺得對方有可能正在修佛呢?這就是食物所帶有的宗教內涵,往往讓人聯想到某個具體的信仰。

這壹章的經文,許多內容都在論述食物的規範,教導猶太人什麽可以吃什麽不可以吃。總意其實就是要讓上帝的這群子民,透過食物的禁忌與外邦人(尤其是在當時已經相當敗壞的迦南原住民)有所分別。讓吃或者不吃成為壹個明顯的外在記號(割禮畢竟太私密了,沒法直接拿給人看),使人壹眼就可以看出,這是壹群屬於耶和華上帝的,被分別為聖的人。

到了《新約》的時代,隨著主耶穌的到來,對於食物的要求發生了革命性的更新。如同主耶穌所說,“各樣的食物都是潔凈的。”(可7:19)。因為“入口的不能汙穢人,出口的乃能汙穢人。”(太15:11)此後,聖靈保惠師又再次強調了這項真理,向使徒彼得宣告,“上帝所潔凈的,妳不可當作俗物。”(徒10:15)如此也讓福音能夠突破食物的限制,臨到外邦人。

雖然食物的禁忌被突破了,但是上帝對他子民分別為聖的要求卻沒有改變。如同使徒保羅所說的,“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凈的;惟獨人以為不潔凈的,在他就不潔凈了……因為上帝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14:14,17)可見上帝的國度不是顯示在他的子民吃什麽或不吃什麽方面,而應該顯示在公義、和平與聖靈裏的喜樂方面。

公義,意味著我們不是在世上隨波逐流、同流合汙。和平,意味著我們對待他人是溫柔、謙卑,不爭強好勝。聖靈裏的喜樂,更意味著即使面對各種挫折和苦難,我們也依然能夠面帶微笑!反省自己,這些新時代的標準我能達標嗎?

祈禱:

聖潔的主啊,感謝主不再以食物的規範要求我們,讓我們可以飽享妳賜下的各種美食。惟願我們的享受各種食物的時候,能夠記得妳對我們分別為聖的要求並沒有改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