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指導思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廣西中小學校學籍管理條例》《玉林市流動兒童接受義務教育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營造公平公正環境,深化實施素質教育,促進玉東新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確保適齡兒童依法入學,按時圓滿完成小學新生入學任務。
二、基本原則
1.貫徹“按戶籍劃分、相對就近、均衡入學、免試入學”的新生入學管理原則。
2.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原則。
3.照顧軍人和烈士子女的原則。
4.嚴格的學籍管理制度。堅持“壹人壹國籍,與他人同國籍”的原則。
5.嚴肅新生入學工作的紀律原則。
三是招生目標
1.具有玉東新區常住戶口的適齡兒童。
2.符合隨遷子女條件的適齡兒童。
適齡兒童必須年滿6周歲,即2009年8月31日之前出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11條,小學生必須年滿6歲,6歲以下的兒童不得入學。小學應確保戶口在學校服務範圍內的兒童入學。如發現6歲以上兒童未入學,學校應協助社區居委會督促其家長帶孩子到學校入學。
第四,入學要求
1.玉東新區科教文體局於6月26日前公布了《玉東新區中小學服務範圍劃分方案》《玉東新區茂林鎮新生入學情況介紹》《玉東小學教育集團招生情況介紹》。所有小學最晚將於6月29日在學校發布相關宣傳冊。
2.接受適齡兒童入學。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將於7月1日至7月15日在魚洞小學教育集團(魚洞小學、石塘校區、泉塘校區)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名網址:http://www . 0775 edu . org/uf 001/web/reg _ c . ASP);玉東小學茂林鎮小學由家長憑戶口本及相關證明報名。原則上小學考試和公示時間壹致。詳見附件:1。玉林市玉東新區茂林鎮新生入學情況介紹;2.玉林市玉東小學教育集團招生簡章。
(1)戶籍符合學校服務範圍的適齡兒童。按照“按戶口所在地分區、就近入學、免試入學”的原則,各小學按照玉東新區科教文體局劃分服務範圍,接受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報名並安排入學。審查材料時,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必須提供適齡兒童的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如果監護人與適齡兒童不在同壹戶口本上,則必須添加監護人的戶口本或兒童的出生證明,以證明兒童與監護人的關系)。
②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隨遷子女的父母應在網上註冊或在他們居住的學校申請註冊,並帶上父母的書面申請(書面申請應明確說明子女想在所註冊學校學習的原因)。必須提供以下文件的復印件和原件:①適齡兒童戶口簿(如果監護人的父母和適齡兒童不在同壹戶口簿上,則必須檢查監護人的戶口簿或兒童的出生證明,以證明兒童與監護人的關系);(2)住房證明(父母的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及發票,或房屋租賃壹年及以上的證明);(3)居委會出具的合法就業和經營證明(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證明)或在該房產實際居住證明(壹年以上);(4)居住證(報名壹年後,在玉東新區報名的適齡兒童不需要居住證);⑤戶口所在地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村(居)委會出具戶口所在地無監護條件證明等“五證”。
3.做好材料審核和錄入工作。適齡兒童報名後,學校將對家長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負責審核材料的老師必須在材料上簽字並報玉東新區科教文體局備案。學校將為登記的適齡兒童入學並優先考慮他們。根據空余學位情況,參照辦學標準和學校實際情況作出安排,記錄有效。如無法安排,玉東新區科教文體局將調整安排。同時,適齡兒童也可根據相關政策安排返回戶籍所在地。
4.各校公布7月30日至31日新生名單。
5.適齡兒童因疾病或特殊情況需要延期或免試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其戶口所在地相關小學提出書面申請,學校提出意見報玉東新區科教文衛體局批準備案後方可延期或免試入學。如果招生期推遲,妳應該立即入學。
五、劃片就近入學,嚴格控制借讀、班額。
各小學要嚴格按照劃定的服務範圍招收新生,保證本地區適齡兒童按時入學,讓每壹個適齡兒童(包括殘疾兒童)都能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如生源超過學校學位,科教文衛體局將根據招生情況進行招生調整,並報玉東新區中小學新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批準。所有學校必須服從學生服務範圍的劃分和調整。小學不得以符合規定服務範圍的適齡兒童未進入本校學前班為由拒絕接收。
如果有以下四種情況之壹,學校不能保證提供大壹學位:①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校或在網上申請入學;(二)未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辦理入學手續的;(3)註冊小學生或留級復讀生;(4)適齡兒童不在戶口所在地的服務學校註冊,而是在其他學校就讀,因各種原因被要求轉回。有上述情形之壹的,不再作為戶籍所在地學校規定的入學服務對象,不保證提供學位就近入學。
嚴格控制借讀,嚴格控制上課人數。公立學校不允許隨意招生,只有符合以下條件的學生才能借讀。
1.父母調離工作崗位的學齡兒童。父母工作已轉入玉東新區轄區內單位,適齡兒童及父母戶口暫未遷入。需提交的材料:家庭戶口本、父母身份證、適齡兒童轉學證明復印件及原件。回顧原文。
2.父母在外地工作的學齡兒童。我家住玉東新區,父母都在外地單位(國家機關)工作。他們和其他親戚住在這個地區,需要向其他親戚戶口所在的學校借款。需提交材料:適齡兒童戶口本、父母身份證、父母單位工作證明、居住地村(居)民委員會證明、委托其他親屬臨時監護證明、其他親屬戶籍證明復印件及原件。回顧原文。
3 .父母從事地質勘探等野外工作的適齡兒童。父母長期在外地從事地質勘探等野外工作,與本區其他親屬共同生活,或委托在玉東新區的監護人代為照顧,需向所在學校借用其他親屬(或監護人)戶口。需提交的材料:適齡兒童戶口本、父母身份證及單位證明、委托的其他親屬(或監護人)臨時監護證明、其他親屬戶籍證明復印件及原件。回顧原文。
4.父母患重病或嚴重殘疾而喪失監護能力的適齡兒童。父母長期患重病或喪失監護子女能力的殘疾人,委托在玉東新區的監護人照顧,並要求向委托監護人戶口所在地學校借款。需提交的材料:適齡兒童戶口本、父母身份證、委托監護人身份證及戶口本、縣以上民政局、殘聯或醫院的危重病證明復印件及原件。回顧原文。
5.父母已經購買(建造)房屋的學齡兒童。家庭已建有房屋(或已購房),房屋在學校服務範圍內,且戶籍尚未遷入,需要在分房學校借讀且符合學校招生簡章要求的,需提交的材料:家庭戶口本、父母身份證、適齡兒童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發票等證明材料)復印件及原件。回顧原文。
6.學齡兒童是孤兒和被遺棄的兒童。戶口不在學校服務範圍內的孤兒、棄嬰,以及需要向寄養(收養)人戶口所在地學校借讀的學生。需提交的材料:寄養、收養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寄養或收養的合法證明復印件及原件。回顧原文。
7.軍人和革命烈士的子女。父(母)為現役軍人或革命烈士的,需提交的材料為:適齡兒童家庭戶口本、軍官證、軍級以上單位證明或縣民政局證明復印件、原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涉及軍事機密的只讀不收)。回顧原文。
8 .有其他特殊原因的適齡兒童。適齡兒童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借書的,需提交的材料:適齡兒童戶口本、父母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復印件及原件。回顧原文。
六、進壹步規範義務教育新生入學管理。
1.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入學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是人們關註的焦點。玉東新區成立中小學新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加強領導。各學校要成立新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新生入學工作方案,落實人員,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審批新生入學。
2.加強學籍管理。自2013起,實行全國聯網電子學籍管理,嚴格執行“壹人壹公民身份、與他人同公民身份”政策。所有小學都應建立良好的學生身份。新生入學後,各學校要及時辦理新生學籍入籍手續,做好新生學籍信息采集上傳工作,堅持“壹人壹國籍,與人同國籍”。新生入學須按玉東新區中小學新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的入學名單辦理。未經批準,玉東新區科教文體局不予辦理招生入學。
3.依法治教,規範辦學行為。要嚴格落實新生入學工作方案,均衡安排班級、均衡安排教師、均衡配置學校教育資源。無論出於什麽原因,都不可能將關鍵類與非關鍵類分開。
4.嚴明紀律,規範新生工作秩序。新生入學工作要做到“十不準”:壹是不準提前組織報名;第二,不允許非法宣傳;三是不得以筆試、面試或任何變相考試、考核等形式接收新生;四是不得將獲獎證書、等級考試證書與錄取掛鉤;五是禁止擅自承諾以任何形式接收新生;六是不得違規向民辦學校推薦新生;七是不得以與民辦學校聯合辦學的名義違規接收新生;八是不準超計劃招收大班額學生;九是不允許隨意擴大超地段範圍接納新生;十是不準以任何形式收取擇校費。對違反新生入學政策規定的行為要及時糾正。情節嚴重並造成惡劣影響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新學期開學後壹個月內,各學校要將新生錄取名單和非本地生源名單報玉東新區紀委監委和玉東新區科教文體局備案。
5.私立小學參照此方案,根據學生意願自主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