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歷正月初壹是春節,俗稱春運。村民過年需要半個多月的時間,即從臘月二十四到次年正月十五元宵節。這種習俗延續了幾千年,與南朝《荊楚年間誌》記載的基本壹致。
農歷十二月二十四日,俗稱“慶新年”,被稱為“小孩子過年”。據傳說,竈王爺是“天上的眼睛和耳朵,人間的煙花大師”,他要回天堂匯報工作,他被稱為辭職竈。為了讓他“在天上說好話,在地上帶來好運”和“不說破話,但用好話扮演玉皇大帝”,人們會在前壹天做壹次大掃除,這被稱為“掃塵”。在23日或24日晚上,家庭主婦們在爐竈周圍點燃蠟燭向他們獻祭,以“送行”。民歌中說:“當新年到來時,我的姐姐需要花,我的兒子需要槍,然後我需要新衣服,我的父親需要新帽子。”。從那天起,長工都下班了,工匠也不再來他們家了。家家戶戶忙著準備年貨、做豆腐、殺年豬、送年貨、準備點心、炒幹茶、寫春聯、紮燈籠。
在壹年的最後,它被稱為除夕,或新年前夕。家家戶戶剪彩貼春聯,全家人聚在壹起喝酒,剩下的菜就叫做團圓飯。晚飯後,通常有紅棗和水煮蛋等小吃。當點燃燈籠,焚香和燃放鞭炮時,祭拜祖先的家神,呼喚辭舊歲,並向竈王爺獻祭。孩子們三五成群提著燈籠依次走向鄰居,說:“請辭職。”。每個家庭都站起來歡迎他們,拿出零食和幹茶,並裝滿了孩子們的口袋。壹些孩子回家後卸下口袋,然後迅速加入辭職隊伍。他們可以在壹個晚上得到壹兩個瓷罐的食物,他們高興得合不攏嘴。因此,有句話說:“孩子盼著過年。”
除夕夜,壹棵楓樹(或松樹、栗樹等。)在農村家家戶戶的爐子裏燒著,叫做“年菜撈”。男女老少圍著火爐聊天。長輩們給孩子們壓歲錢,全家人吃豬蹄燉蘿蔔,圍坐在壹起等丹,這被稱為“守歲”。所謂“有錢沒錢,蘿蔔過年”。
除夕夜,當所有的人都很高興時,也有很多窮人害怕回家。所謂的幸福家庭都很擔心。這是債權人討債和工匠討薪的最後期限。街道和鄉間小路上債務人的燈籠和火把不斷流動,有些人無法支付賬單。銅鍋衣服可能會被拿走,所以他們不得不出去隱藏他們的賬戶。還有人用紅紙寫下“橫門延慶”,在辭官之年後貼在門上。大門緊閉,任何人不得進出,被稱為“金融門”。當被問及債務人的無助時,好事者寫了壹首打油詩:“窮人家早早就藏起了財富,盡管債權人陷入了困境。如果妳對商家感到惱火,妳沒錢就會被拒之門外。”
正月初壹,古代稱為元旦、元日。自古以來,“鞭炮鬧元日,而人沈迷其中”。辛亥革命後,公歷1稱為元旦,夏歷元旦改為春節。
大年初壹,家家戶戶雞鳴起床,男女老少都穿上新衣服,年資最高的男主人燒香開門放鞭炮,這被稱為“出青天”,或賺錢。然後大廳裏的人在燭光下祭拜祖先,然後向外界祭拜天地之神。在選擇吉日時,他們會向吉爾吉斯斯坦鞠躬三次,或向四方鞠躬,祈禱在新的壹年裏各方都能受益。然後兒孫們依次向長輩拜年,並先取井邊的第壹擔水,點燃香燭與神靈匯合。農村仍然在早上祭拜祖墳。早餐吃剩飯剩菜被稱為隔年吃菜,這意味著溫飽有余。素菜,如蔬菜、芋頭、豆腐等。,意思是人清凈吉祥,萬事大吉,清白無辜。晚飯後,晚輩給家裏的長輩拜年。在清朝,拜年是以鞠躬的方式進行的,大年初壹壹般不會出門拜年。民國後,由鞠躬改為鞠躬,家庭拜年後,鄰裏之間相互拜年,氣氛熱烈。但如果人們還沒有起床,就不要在睡覺前拜年了。當有人進屋拜年時,主人站起來遞上手:“請向新年致敬”,並熱情地用幹茶招待他。
這個城市的大多數人在黎明出行,走親訪友。清朝以前,那些用假頭銜捐款的人,都戴著帽子,大搖大擺地四處拜年。商人愛拒錘,出入皆“獻香茶,果盤開,檳榔錠俱來”,大半夜嚼個不停。朋友圈廣的商人,如果不親自前往,會讓晚輩或仆人持名帖祝賀,稱為“後拜”,也就是後世賀年卡的由來。
在新年這壹天,人們註意並有許多禁忌。除夕夜,壹些人在大門的接縫處貼上紅紙“財富”,並在眼睛上貼上“開門”“為我賺錢”等吉祥語。開門時,他們大聲背誦,稱之為開門見幸福和財富。天氣晴朗時,觀察風和天空,預測來年的收成。認為“北(風)主豐,南主歉”;天氣多雲有晴,陰暗有雨。在露臺和柴灣堆很多柴火,和諧而豐富。元旦抱柴火進門,寓意“發財”。在農歷新年的第壹天,當需要掃地時,掃帚掃柴灣而不是出去。有的學者寫“長命百歲”“五谷豐登”等吉祥話,稱為“新年寫,吉祥如意”。大年初壹,我特別避免粗俗不雅的詞語,所以我會因為這壹天被罵,會被罵壹年。大人總是提前告訴孩子:第壹天好好說話!萬壹孩子犯錯了,大人會立即解釋:“孩子的話,壹切都被原諒了”。如果妳不小心打碎了什麽東西,說“把它送走”;如果杯子掉了,就說“酒灑紅了。”
大年初二,女婿去嶽家拜年。所謂“初壹子,初二郎,初三初四拜鄰裏”。四鄉還有請春客的習慣:約定幾代叔侄等親友在某壹天聚在壹起小酌壹杯。過了初八,熟人見面互相說:“請妳晚交壹年!”15日,拜年壹般不提。
正月十五,古代稱為上元節,又稱元宵節。古語有雲:“三十夜之火,為宵夜之光”。賞燈在唐代很流行,在宋代更為流行。溫天陽曾這樣形容衡州上元裝飾花燈的盛況:“滿城的名媛淑女”“觀眾都被擋住了”“妳累了妳的肩膀”“妳遠遠地就分不清字與字之間的區別”。民國以前,許多種類的燈籠都是用紙糊起來的,或掛在屋裏,或列在街上。這壹天,家家戶戶都會在竈角點上蠟燭,煮元宵,頑童們也會玩燈籠。除了在豬圈和狗窩裏雞的黑暗角落點燃蠟燭外,農民們還在田地邊緣生火,以消滅昆蟲並祈求豐收。孩子們喜歡在角落裏點燃宋明,邊燃邊唱:“正月十五元宵節,燒蟲蟻安息天堂”。那些靠近祖墳的人還會給墳墓送蠟燭,這樣祖先就可以共享人間燈火。
更熱鬧的是,趕上廟會、唱大戲、耍舞獅、騎龍馬、騎竹馬等春節文化活動在此時達到高潮,常常徹夜喧鬧,因此得名“元宵節”。其中龍燈最為常見,城鄉鄰村的祠堂幾乎都綁著龍。鄉親們相信玩龍可以保護吉祥的日子,所以無論“龍”走到哪裏,鼓聲和音樂都無處不在,鞭炮也不絕於耳,因此它更受包裹。已婚未育的婦女經常讓“龍”圍著她們的身體轉,或者讓“龍”在床上凝結成壹個圓圈,騎在上面騎壹個孩子,由獨角獸送壹個孩子。
“三十夜的火,十五夜的光”,歲末的兩件大事,寄托了人們對繁榮、興旺、順利、吉祥生活的期待。在眾多燈籠中,龍的傳人對龍燈情有獨鐘。
玩龍燈也叫舞龍。過去,湖湘之地要挨家挨戶送帖子玩龍燈,收到後才表示願意接收。接待人員應準備酒、米或紅包。龍燈壹般在正殿房屋、牛棚、豬圈和糧倉周圍流動,以辟邪避疫。同時,它也含有送別春天的意思。所謂“龍興壹步百步成春”。後來,舞龍燈逐漸被舞獅取代。
隨著時代的進步,民智日盛,元宵節前後耍龍燈的迷信色彩早已褪去,但作為壹項重要的群眾文化娛樂活動,仍然受到人們的歡迎和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