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皇後,但皇上不愛我。我入宮多年,壹直未有子嗣。我沒有,旁的姐妹也沒有,所以只能是皇帝不行。
紅燭搖曳,我和鄭燁十指緊扣,同他身體糾纏,顛鸞倒鳳。他的汗水滴在我身上,眼睛裏都是我,意亂情迷地喚我的閨名“思思”,而不是皇後娘娘。我看著緊閉的房門,這扇門之外,我的夫君,當朝皇帝蕭雲庚,就坐在外間。紙糊的門窗隔音效果並不好,我捂住鄭燁的嘴,“別跟本宮說話,辦好妳的差事。”他的眼睛赤紅,眼中的痛苦要將我吞沒,“是,皇後娘娘。”
我沐浴過後,坐在梳妝鏡前,慢慢地梳著頭發。蕭雲庚站在我身後,蒼白修長的手指按住我的肩膀,“思思,等妳有了身孕,就好了。”皇上已過而立之年,至今未有子嗣。我知道,前朝後宮都在給他施壓,他必須要有自己的嫡子。就算不是他親生的骨肉。我拍了拍蕭雲庚的手,身子疲軟,其實我不想跟別的男人剛巫山雲雨後,就見到他。
鄭燁的氣息還留在我的身體裏,我想他也不會喜歡。我跟蕭雲庚是少年夫妻,他還是太子的時候,我就是太子妃。太子是高危職業,我跟他風雨同舟,壹路***患難過來,情義是別人比不了的。
我當上皇後之後,不想整日裏忙著宮鬥,於是致力於加強後宮文娛建設,爭取讓每個妃嬪都玩得開心,住的舒心。關心她們的心理健康,見誰有黑化的苗頭,就給她做心理輔導。沒事就給她們送唇釉和螺子黛,用我的月例銀給姐妹們買買買。時日長了,效果頗豐。
在我的治理下,後宮壹團和氣,姐妹們沒事就打打牌,唱唱小曲,聊聊八卦。只要她們不搞事情,我是不會太拘著她們的。整個後宮的姐妹都很喜歡我,有些妃子喜歡我,甚至勝過喜歡皇上。
寫好短篇小說:
1、精煉文字,重點突出,斟酌字句
短篇小說因為篇幅有限,寫作的時候,要做到行文簡潔,重點突出,故事背景要追求簡練,每壹句話都要嚴謹精煉,斟酌字句。
寫作時,少用長句,多用短句。長句會讓讀者讀起來很累,讓人有透不過氣的感覺,最好長短相間,讓讀者讀起來快,也有節奏感。
短篇小說要做到重點突出,不能寫太多的事情,長篇小說,妳可以不緊不慢地介紹人物,鋪墊情節,但是短篇小說不行,每件事情必須是人物鮮明個性的展示。
2、有畫面感,具體形象,生動鮮活
良好的畫面感,能夠讓讀者更好地代入,讓人有身臨其境的感覺。
寫作的時候,少用壹些抽象的詞語,多用壹些能夠給讀者帶來具象感的詞語,比如,具體的名詞和動詞,能夠直接在讀者的腦海裏浮現出來的詞語或句子,就好像在放電影壹樣,讓人印象深刻。
修改的時候,就把那些抽象的形容詞,副詞給替換成壹些更具體,容易產生想象的名詞+動詞的組合。
3、懸念沖突,引發好奇,吸引讀者
把短篇小說的故事根據起因,發展,轉折,高潮,結果等幾個部分去分解,寫作的時候,不要平鋪直敘,壹下子把所有的東西都展現出來,要學會隱藏壹些東西,學會吊讀者的胃口。
開頭的時候鋪設懸念,沖突,引發讀者的好奇心,吸引讀者把整篇小說壹口氣看完。
壹個簡單的公式是:沖突=渴望+阻礙。剛開始,小說中的人物想要去做某件事情,然後遇到了壹個阻礙,產生沖突,接著是怎麽解決問題的過程,這樣,簡單的故事模板就產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