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春天,上海的夜晚變得溫暖,但上海的街道在夜晚似乎變得荒蕪。楊浦區即使晚上街上能看到行人,也大多是壹兩個男人和壹個女人匆匆的陪伴。是什麽讓人如此緊張?1997年3月18日,當夜風雨交加,楊浦區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報案。壹個男人聲稱他的妻子在回家的路上被殺了。死者是胡女士,壹個和丈夫住在楊浦區的蔬菜小販。據胡女士的丈夫說,這對夫婦在不同的地方賣蔬菜。那天天氣不好,但他妻子提前收完攤後沒有回家。他打電話給鄰居幫助他找到他們,但只找到了他妻子的屍體。
胡女士死在離家不遠的壹個建築工地上。致命傷是對她後腦勺的壹擊,她的財物被搶走了。警方最初猜測這是為了錢而殺人。就在案子沒有定論的時候,又發生了壹場悲劇。就在胡女士案件發生的兩天後,也就是3月20日,41歲的施女士在家中樓下去世。晚上,石女士與同事***進晚餐。她晚上十點從酒店回家,下樓到小區,才發現忘了帶單位門的鑰匙,就讓老公從六樓陽臺上把鑰匙掉了。丟了鑰匙後,丈夫沒有看到妻子在樓上,就下樓查看,卻發現妻子慘死在樓下。
滿身是血的史女士也被搶走了財物。警方想到了胡女士被害壹事,懷疑是同壹個人,但線索證據不足。這時候悲劇又發生了。3月22日,石女士遇害兩天後,居住在楊浦區的44歲的鄭女士在回家的路上被人襲擊頭部。顱骨骨折死亡,她的個人物品被帶走。接下來的幾天,寶山區陸續有女性受害,作案手段是用鈍器擊打受害者頭部,使其昏迷或死亡,然後帶走財物。從第壹個案件到4月6日,前後有12名中年婦女受害,給警方造成了恐慌和巨大壓力。
潛伏在夜間的“撲頭鬼”在楊浦區、寶山區四處遊蕩作案,壹時半會兒警察很難找到它的蹤跡。隨後,警方迅速成立了壹個重大犯罪單位,***同調查這些案件。這個“錘頭鬼”的目標多是壹個矮小的中年單身女子,作案時間選在晚上,地點在偏僻人煙稀少的地方。可以推測,兇手應該是單獨作案的。根據受害者頭部外傷,兇器應該是揮舞鈍器。
之後,警察給嫌疑人畫了壹幅畫像。兇手身高約1.7米。作案目的是搶劫錢財,在楊浦區和寶山區之間逃竄。初步推斷他是在生活水平較低的兩個區之間生活或工作的外國人。此外,壹名47歲的受害者在救援中幸存下來,並向警方提供了線索,稱壹名身高1.7米的男子下班後壹直在跟蹤她。
她想甩掉那個男的,但是那個男的撞到了她,然後他們就吵起來了,那個男的普通話說得不標準。警方掌握了更多線索,在準備壹舉抓捕兇手的時候,黑夜“錘頭鬼”在白天作案。這壹次,受害者是兩個在公園長椅上休息的60歲老人。兇手把他們打昏,並從老婦人那裏偷了壹個金墜。只有金墜子上刻著“明月”二字,是老婆婆兒子的名字。然後警方根據這條線索追查,找到了兇手的蹤跡。
警察在壹家金店了解到,壹個外國男人修了壹個金墜子,上面刻著“明月”二字。警方根據這些線索迅速展開調查,最終鎖定了壹個叫魏光秀的人。此人老家安徽,有前科。4月15日晚,警方摸了魏光秀在寶山區的家,壹舉將其抓獲。魏光秀家裏也有老婆孩子。據說他犯罪是因為出獄後沒有地方謀生。
但是,不管什麽原因,違法者最終都會受到懲罰,魏光秀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