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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天壹:別做自己感興趣的事

認知

怎麽知道壹件事該不該做呢?

最簡潔的標準就是看看妳做的這件事兒有沒有加強他人對妳的認知。

哎,這句話說的太牛了啊。就拿我們“羅輯思維”來說,如果我們想做壹家優秀的知識服務商,那所有加強這個社會認知的事兒,我們都該做。相反,模糊這個認知的事兒,再有利可圖,也不該做。張天壹這句話其實揭穿了這個時代壹切成功的本質,就是妳積累出來了壹個清晰的他人對妳的認知,無論是做人還是做公司,除了打造這個認知,其實沒有什麽其他任務,至於成功嘛,那是這個認知形成之後的結果而已。

張天壹:別做自己感興趣的事

張天壹

1

前日,壹個大學生向我抒發心中苦悶,說想追求自己的生活。其興趣不在專業學習,而在攝影旅遊,並且想把這興趣當做事業來做,想創業。

我勸他不要如此,除非他想毀了自己的興趣。這位朋友表示不解。我便給他打了壹個比方:

“性愛人人喜歡,但當性工作者就未必人人喜歡了。”

吃盡美食是壹件愉快的事情,可是每當看到美食節目的主持人要不停地吃那麽多東西還需露出愉悅的神情,我就知道吃東西這事若當做事業也未必幸福;

品盡美酒亦是常人所盼之美事,但看茅臺的品酒師,非甘泉不飲,辛辣葷腥俱不能食,為的只是保留壹條舌頭的靈敏,其間辛苦,常人哪知;

再比如,我無比熱愛牛肉粉,曾以為開壹家牛肉粉館就是這個世界上最幸福的事。結果發現,開了牛肉粉館後,無窮的煩惱便紛至沓來。

2

那麽問題來了,為啥把興趣當事業會變成噩夢咧?

人人都會說做自己喜歡的事情、要追求夢想。但問題是,在說這句話的時候,許多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咋想。而只有建立在自我認知基礎上的“興趣”,才是真正的、夢想級別的“興趣”。

這就好像,初戀愛得死去活來的多,但真正結婚的少。等到三戀、四戀了以後,才能搞清楚自己需要什麽樣的人***度壹生。

很多人,特別是剛出學校的學生,或者沒掰扯清楚這兩個步驟,或者無視第壹步,想直接進入第二步,接著就陷入了無窮無盡的選擇困難癥。這背後的癥結就在於:

他以為自己應該做感“興趣”的事,其實他應該做的是“有益認知”的事。

選擇自己感興趣的事當事業做,要謹慎。

但選壹件幫助妳提升自我認知的事情,就沒有太多必要把時間浪費在選擇上,只要踏實去做,不管做什麽都是對的。

這就像自行車和汽車都能幫助我們到達終點壹樣,啥車都壹樣——都能跑,重要的是到達終點。甚至根據具體情況的不同,還說不上來哪個交通工具壹定快。

例如,我曾經壹度為我選擇了壹個小、弱、慢、笨的不如互聯網行業的傳統行業而苦悶。

但有壹天,我閑來無事翻看世界壹些大公司的財報。發現了壹些有意思的數據:

星巴克,傳統行業吧。可它在美國運營的利潤是 22.3%。而互聯網行業的英特爾的利潤是 20.58%—瞧,傳統行業和互聯網行業的利潤率趨同。

再往下看,我還發現不管任何行業,到了壹定的階段,其中優秀者的市值、營收、利潤率都會趨同。

這真是妙得很,如果我們把事情當做認知工具,但做好事,莫問前程,最後發現大家的終點都壹樣。

所以,我覺得對我自己這個年紀而言,重要的是做能夠不斷加強自我認知的事情。賣牛肉粉能增加我的自我認知,那就好好賣粉,不要把時間浪費在糾結上。

壹條簡單邏輯是, 妳看看妳做的事有沒有加強他人對妳的認知。

例如蜀後主劉禪,都說他昏庸。但細看其過程,23 歲即位,固守壹隅,在朝有權臣諸葛亮,在外有強敵環伺,又身居客地,卻是三國所有君主中在位時間最長的,長達 41 年,而且國家滅亡了以後還能善終。

在此種情況下,劉禪還能形成“昏庸”的強認知,背後就必有他的過人之處。

3

這尤其是困擾我這個年齡創業者的壹個大問題。

我 24 歲走出學校後開始創業,目前創業兩年。

此前,我最長的人生階段是讀小學,6 年。其次是讀大學,4 年。基本就是每五年就可以翻壹個人生篇章。

做某壹件事,付出壹兩年辛苦,卻見不到產出,便很懷疑所做事情的方向。

這兩天讀威廉·夏勒的《希特勒傳》,讀至希特勒早年流浪維也納時,有如下壹段:

希特勒功過如何,姑且不論,但落魄之時,有此等作為,卻讓人佩服。

壹個神經兮兮的偏執狂加變態無法統治大半個歐洲,即使加上運氣也無法解釋。此人的功業,只能在這陋室讀書中找到解釋與源頭。而這段積累,直到 20 年後的 1933 年,希特勒當上德國總理,才算是多少放了點光彩。

曹文軒最近得了安徒生獎。隨手壹查,發現其 24 歲開始寫小說,壹直到 20 年後的 1999 年,其代表作品《草房子》終於幫助其登上人生巔峰。

曾經褚橙火的時候,我覺得這個品牌營銷很好啊。後來認真看了褚橙的案子,發現褚老在 2002 年開始種橙子,經過了 10 年,壹直到 12 年才成為風靡北京市場壹時的產品。

認知建立的時間不宜太長,如果等到七老八十終於明白自己該幹啥,大概也只好“朝聞道,夕可死”了。

也不宜太短太著急,否則很容易陷入“做了以為自己喜歡的事情但很快就發現自己不喜歡又換了壹個以為自己喜歡的事情很快又發現自己不喜歡”的死循環中。

我遇到事情,也總是喜歡總結成文字,寫下來給別人看。

最近,我就把伏牛堂過去兩年關於商業邏輯、品牌、社群的經驗寫成了壹本《伏牛傳》並出版發行。

書裏面的思路現在看來也比較幼稚了。但如果妳能通過閱讀它,建立起對伏牛堂的認知,便可以算得上是我檢驗自己創業有無收獲的壹個標準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