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申請經濟適用住房須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為***同申請人。申請人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滿35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身居民可以單獨申請經濟適用住房。申請須符合以下條件:
(壹)家庭戶籍條件
申請人須符合如下情形之壹:
1. 申請人具有本市城市主城區規劃範圍內常住戶口,並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
2.申請人不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已在本市轄區內依法註冊登記的單位連續工作並依法繳交各項社會保險滿8年。
(二)家庭收入和資產條件
1.2017年申請經濟適用住房,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須低於?26530?元(含)。單身居民申請的,年可支配收入須低於?39790元(含);
2.申請人家庭人均財產值低於160000元(含)
(三)家庭住房條件
1.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未享受過政策性優惠住房,或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未轉讓過房產。
2.申請人家庭在本市城市主城區規劃範圍內無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低於20平方米(含)。
申請材料
1.海口市保障性住房申請表(住房保障窗口領取);
2.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身份證件、戶口簿;
3.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住房情況證明。無自有住房的申請人可在申請表中直接填報,須提交租賃證明或租賃合同。自有住房面積不達標的申請人須提交房屋面積文件(房產證或房屋面積測繪報告)。
海口無房證明怎麽辦理?(材料+流程)
4.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有工作單位的由單位(退休人員由社保局)出具工資及收入證明,無工作單位或自由職業的申請人個人申報收入,由街道、社區予以佐證,並出具確認證明。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婚姻狀況證明,婚姻家庭須提交結婚證,離異或再婚家庭須提交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調解書、裁定書、判決書;
申請人簽署的同意接受對收入、財產和住房狀況等核查的書面承諾;
6.其他必要的材料。
申請地點
申請人持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的區政務服務中心住房保障窗口提交申請,申請人無本市戶籍的到工作單位所在地的區政務服務中心住房保障窗口提交申請,申請人無本市戶籍、無工作單位的到居住和生活所在地的區政務服務中心住房保障窗口提交申請。
1.秀英區政務中心住房保障窗口:
秀英區丘海大道30號棕櫚泉小區壹樓 電話:0898-68615940
2.龍華區住房保障窗口:
龍華區龍昆北路19號龍華區政府政務大廳?電話:0898-68560700
3.美蘭區政務中心住房保障窗口:
美蘭區晉江街(區政府大樓旁)電話:0898-65236216
4.瓊山區政務中心住房保障窗口:
瓊山區文莊路文化宮對面 電話:0898-65813500
申請審核程序及時限
住房保障窗口申請→街道辦或鎮政府入戶調查、公示(22個工作日)→區住房保障中心審核、公示、批準(35個工作日)→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公示、備案(15個工作日)→區住房保障中心發放準購通知書→選房(每季度壹次集中在海甸島怡心路房屋產權交易中心壹樓電腦搖號選房)
摘自:本地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