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咪讀呀原創
1
最近,同學跟我抱怨,孩子3歲了,原本聰明伶俐招人很喜歡。可最近添了壹個毛病,讓她很是頭疼。
從前,每次帶著孩子去超市,孩子都不要買東西。現在大了,情形不壹樣了。前不久全家去超市采購,孩子走到賣玩具的區域,說“媽媽給我買這個”。“這個玩具,家裏已經有很多類似的,都多到都沒地方放了。”同學解釋說。
同學委婉地說不買,孩子不幹了,開始哭鬧。旁邊有看熱鬧的人,還敲邊鼓說:“買下來算了,不就是壹個玩具嘛。”無奈之下,為了讓孩子別在眾目睽睽下丟人,同學妥協了。
沒想到,孩子發現“哭鬧”要玩具這招有用後,便開始頻頻使用。每次去超市都要買東西,賴在玩具貨架前不肯走,壹定要買了喜歡的玩具才罷休。不買的話,就坐在地上打滾哭鬧耍賴皮,惹得壹群人圍觀,讓同學尷尬不已。於是,孩子每次都得逞。
長期沒有原則地向孩子妥協,反而會催生壹個無理取鬧的孩子。妳給孩子的寬容,其實是孩子對大人的要挾,而物質上的屢屢得逞,很可能會催生壹個討價還價的孩子。
2.
父母常幹的壹件事,孩子乖乖念英語了,用“好吃的”酬勞他。要求孩子幫助媽媽收拾玩具,答應明天買壹個小玩具。這些報酬看起來並花不了多少錢,但長此以往,會讓孩子滋生壹個認知――鼓勵他們去追求物質。因此,他們的快樂建立在壹個又壹個新玩意上。
這是否等於變相地告訴孩子:世界上最棒的東西就是美食、玩具、漂亮衣服等?人最值得追求的就是新事物?沒有什麽比物質值得付出了?
心理學上有壹個理論:叫過度理由效應。指的是人們為了使行為的外部理由得到解釋且維持認知的平衡,必須削減自己原有的內在理由。換言之,就是物質獎勵讓孩子散失了對這件事的興趣和熱情,他們把做這件事的動機歸結為物質獎勵。
美國學者艾爾菲.艾恩甚至把“物質獎勵”認為是“行賄”。比如,原本孩子喜歡背誦唐詩,但只是不那麽積極而已。媽媽為了鼓勵他們,用玩具“賄賂”他們。家長此舉的潛臺詞是,背唐詩很無趣、背誦沒意義。孩子會認為,為了完成任務,得到獎勵,那就勉為其難好了。最終好事走向功利。
3.
物質獎勵最可怕的地方在於,使孩子喪失內在驅動力。內在真正的熱愛,是孩子奮鬥的源泉。沒有哪個孩子,是在父母逼迫中成功的。只有真正發自熱愛的興趣,通過不斷努力,才能獲取成就感。當用物質去肯定孩子時,他的終極目標不是享受奮鬥的過程,從而缺乏創造力。
而壹旦沒有物質獎勵,或者下壹個獎勵激不起孩子努力的興趣了,孩子就喪失努力的目標了。沒有目標的人生,有何意義和樂趣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