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出家人,在沒有條件的時候也可以吃肉,比如說,在西藏沒有菜,不吃肉就無法生存
所以我們做什麽都依實際情況
素食 《 佛學大詞典 》
素食乃以植物為主要之食物,即相對於以動物為食物之肉食而言。大乘佛法壹本佛陀‘慈愛與樂,悲湣拔苦’之精神對待眾生,更為護生而制律戒殺。此戒殺即為慈悲精神之實踐,故倡素食。入楞伽經遮食肉品(大壹六·五六壹中):‘大慧!我觀眾生從無始來,食肉習故,貪著肉味,更相殺害,遠離賢聖,受生死苦;舍肉味者,聞正法味,於菩薩地,如實修行,速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梵網經菩薩心地戒品亦載(大二四·壹○○五中):‘若佛子故食肉,壹切肉不得食。斷大慈悲佛性種子,壹切眾生見而舍去,是故壹切菩薩不得食壹切眾生肉。食肉得無量罪,若故食者,犯輕垢罪。’同經(大二四·壹○○四中)又雲:‘佛子!若自殺、教人殺、方便殺、贊嘆殺、見作隨喜,乃至咒殺、殺因、殺緣、殺法、殺業,乃至壹切有命者,不得故殺。’即以眾生形體雖殊,而覺性不異,好生惡死之情尤與人同,不應肉食而戕害其性情,是以戒殺、茹素乃實踐佛陀慈悲精神之壹種方便法。大乘入楞伽經卷六(大壹六·六二四上):‘凡殺生者多為人食,人若不食,亦無殺事,是故食肉與殺同罪。’意即戒殺與素食乃壹事之兩面。南傳佛教沿習舊制乞食維生,故僅嚴守戒殺律;而中國佛教則因處北方,不行乞食,多集居自炊,故舍肉食而倡素食。
素食 《 丁福保佛學大辭典 》
(雜語)素者潔白之義,粗略之義。為不雜魚肉滋味之食物。
素食 《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
指不食魚肉葷辛的飲食方式。這是中國漢族佛教文化的特色之壹。南傳佛教依循小乘律,因此出家人可以肉食。藏傳佛教也壹向不忌葷辛;日本佛教為中國漢族佛教文化之傳播區,早期僧人亦行素食,日語謂之為‘精進料理’。但近世以來,由於形勢的演變,已全面開放肉食。
依小乘律,比丘原可食三凈肉。然大乘經典與《菩薩戒梵網經》則有斷肉食之說。如北本《大般涅盤經》卷四中,佛陀告大迦葉及其他弟子,壹切肉不得食,食者得罪雲雲。《梵網經》四十八輕戒中,亦列有食肉戒,謂食肉將斷大慈悲性種子,故壹切菩薩不得食壹切眾生肉,唯身罹重病者例外。此外,《入楞伽經》、《央掘魔羅經》、《縛象經》等,均以大悲心為主,視食肉與殺生同感果報,有違菩薩行,故內地僧侶嚴禁壹切肉食。
在我國佛教史上,提倡素食者頗有其人,而以梁武帝之以帝王之身倡行戒殺與素食,影響後世最大。隋唐以後,依《梵網經》受菩薩戒之風氣甚盛,其中之食肉戒尤在緇素戒子之心中大力強化素食之重要性。因此,素食乃成為唐宋以來漢族佛教出家人的主要特質之壹。
◎附壹∶Holmes Welch著·阿含譯《近代中國的佛教制度》第四章第三節(摘錄)
中國寺院所重視的不是進食的時間,而是食物的性質。魚、肉、蛋、乳酪制品、酒,以及嵚蒜等刺激性的蔬菜等,是中國僧人不能吃,或習慣上不吃的。佛陀曾說出家眾可以吃不為他們而殺的魚、肉。在上座部佛教國,僧人吃托缽所得的食物,包括魚肉等,但不能對食物有特別的要求。中國僧人壹般不出外托缽。他們的夥食是寺院準備的,食物是自己種的、買的,或是佃農當作田租繳付的。在這種情形下,如果他們吃肉,很難說是無意之舉。而且,節制飲食是中國古老的傳統,佛教能順利傳入中國,也是拜這項傳統之賜。中國人根深蒂固的認為,壹個人如果放棄某項欲求,將獲得神通。因此,不吃肉的僧人在作佛事時,可以發揮更大的力量。在家眾如果知道某寺院吃肉,便不會贊助支持。有些寺院拒絕讓外國遊客留宿,為的就是怕他們挾帶肉類食品在房內大快朵頤。第二次世界大戰宣布結束時,青島市長曾問湛山寺方丈,在即將於該寺舉行的慶祝會上,他可否為美國將軍準備啤酒。結果這個請求遭到拒絕。
有些寺院就沒這麽嚴格了。有本書提到曾經有寺院以酒肉宴享留宿的外國人,僧人們甚至舉杯敬酒。據壹位資料提供者說,山東省鄉下地方的小寺院允許僧人喝酒吃肉,因為那是地方上的習慣。
在金山之類的模範寺院,則絲毫未有違反禁食規則的例子。他們每天吃的是飯、粥、豆腐、蕪菁及大鍋菜。後者最為人所熟知,稱為羅漢菜,得名的由來是因為它由十八種青菜混合而成,而羅漢恰有十八個。農歷每月初壹、初八、十五、二十三加點豐盛的菜,如香菇、面條、面線等。另外,如有信徒打齋,也會加菜。打齋是求得功德的壹種主要方式。
◎附二∶太虛〈佛教不食肉之真理〉(摘錄自《覺社叢書》第四期)
挽近海西諸民族,浸受東方文明之感化,已漸能改變其從獸性遺傳來食肉飲血之習慣,遂間有哲人若杜爾斯泰等,倡導不食肉主義,信行日見其多。我國學者之在歐、美者,展轉傳聞其說,歸以詑國人?不知我國中信從佛教之數萬萬眾,行之既千百年矣。顧欲示異佛教而自翹其美,乃又從而為之說曰∶吾輩今奉行歐、美人所主張之不食肉主義,蓋根據乎科學之真理,而唯屬乎衛生問題、進德問題者也,故與佛教之不食肉者絕異!殊不知佛教不食肉之真正理由,固已包括乎衛生問題、進德問題,彼歐、美人所謂根據科學真理之不食肉主義,僅得佛教不食肉之真正理由之少分耳。
詳彼所謂根據科學之不食肉真理曰∶常人之肉食品,經醫者考驗,知其中含毒質至多,感動腦筋,汙染血液,腦筋腸胃血絡諸病,往往為肉食所致。其中又有傳染病種子,為患尤烈!惟不食肉者乃能免之,此對於衛生當不食肉者,壹也。常人所食肉,皆從殘殺動物之生命而得來。以物類言,人亦動物之壹,人之食肉,實無異虎狼之食羊鹿,或肉食獸之自殘其類。故推人類食肉之量至充分,必至人食人而後已。以心理言,則好生乃人類之公性,此增進本來之良德,又安可容留此從食肉獸遺傳來之惡習,不亟湔除之耶?此對於進德當不食肉者,二也。推進壹層以為論,則衛生者不徒自衛其生,因不食肉而不殺害動物之生命,亦即以之衛他物之生也。進德者不徒自進其德,因不食肉而損減殘殺之獸性,增高仁愛之人格,亦即以之進他人之德也。其說如是,請繩以佛言。
佛教主張不食肉之辭,散見大藏經論,不勝枚舉,今姑引《大乘楞伽經》伽陀為證∶
‘悉曾為親屬,眾穢所成長,恐怖諸含生,是故不應食。壹切肉與■、、蒜及諸酒,如是不凈物,修行者遠離。亦常離麻油,及諸穿孔床,以彼諸細蟲,於中大驚怖。飲食生放逸,放逸生邪覺,從覺生於貪,是故不應食。邪覺生貪故,心為貪所醉,心醉長愛欲,生死不解脫。為利殺眾生,以財取諸肉,二俱是惡業,死墮叫喚獄。不想、不教、求,此三種名凈,世無如是肉,食者我訶責!更互相食啖,死墮惡獸中,臭穢而顛狂,是故不應食。獵師旃荼羅,屠兒羅剎娑,此等種中生,斯皆食肉報。食已無慚愧,生生常顛狂,諸佛及菩薩、聲聞所嫌惡。象脅與大雲,涅盤、央掘摩,及此楞伽經,我皆制斷肉。先說見、聞、疑,已斷壹切肉,以其惡習故,愚者妄分別。如貪障解脫,食等亦復然,若有食之者,不能入聖道。未來世眾生,於肉愚癡說∶言此凈無罪,佛聽我等食。凈食尚如藥,猶如子肉想,是故修行者,知量而行乞。食肉背解脫,及違聖表相,令眾生生怖,是故不應食。安住慈心者,我說常厭離。獅子及虎狼,應***同遊止。若於酒肉等,壹切皆不食,必生賢聖中,豐財具智慧。’
依是伽陀,分別其義,不食肉之真理,有其八焉。人與禽獸,同屬有情,隨業生死,流轉無定,故從無始劫來,皆曾互為父子、母女、兄弟、姐妹、夫婦、朋友,骨肉至戚,天性攸關,夙生恩愛,恍同目前,奈之何睹其宛轉就死而不救,反忍心取其肉以為食哉?彼豬羊等,身分汙濁,內貯屎尿,外依泥滓,猶如糞窖,亦同膿聚,奈何號稱人類,性好清潔,竟效蛆狗惟穢是■!且今人類所食肉食,氣質粗臊,含毒尤多,令人血汙身重,神昏誌頹,亦同嵚、蒜,增恚助淫,惡臭熏蒸,染成疫癘!既生為人,當具人性。人性者何?仁慈智勇,恒起悲憫,救眾生苦,凈法布施,使之覺悟。哀彼愚癡,應常護念,不稍違逆,致懷疑忌。奈何殺害生命取食其肉,令彼眾生恐怖逃避,視為殺者不敢親近,怨毒銜結乘隙思報!有情肉身皆淫欲生,全身血肉皆淫欲種,人若食之增長淫欲,因淫欲故愈貪食肉,因食肉故愈貪淫欲,遂令人身變成畜身!愈淫愈殺,愈殺愈淫,妄殺妄死,亂淫亂生,生死死生,不獲解脫。人所食肉,皆從殺來,殺習沿傳,殺機時動,遂令殺念不去人心,由微而著,從物及人。炮火彌天,刀光蔽地,人之與人,殺以繼殺,屍積千裏,血流百川!由人殺人,供禽獸食,殺生食肉,因果如是。因有食肉之人,遂有漁獵、屠劊之者,使人類中有此壹類專以殺生害命而圖利謀財者,皆食肉之人致之也。夫圖利殺生謀財害命者,殺人之強盜也。彼得微少財利而甘陷於強盜殺人之罪,固屬不智,而食肉者,間接使人類之壹部分為殺人強盜,非惟不智,且不仁之尤也!能不食肉,殺念乃除,能除殺念,慈心斯成,能成慈心,祥和可致,能致祥和,災厲自無。於是人生仁壽,皆可期於賢聖,世界清凈,永能保其安樂。綜合此八義以觀之,亦可略知佛教不食肉之理矣。
或者說曰∶不食肉者,僅不殺害動物之生命以食之耳;然植物亦有生命之物類,不食動物而食植物,亦未能圓滿好生之性也!答曰∶動物與植物雖同有生命,然動物能將吾人所同有貪生畏死之情,恐怖呼號以動吾心,令吾心感之惻然而不安,而植物無如此情狀,故食植物尚無傷吾人之修慈心也。抑此說可以為不食肉未能全不害於生命,當更進求完全不害生命之法,而不可以之為食肉之理由也。且吾人能修習禪定,久之禪悅為食,則雖植物亦可不食者乎!
或者又謂∶現世人類被種種強權之壓迫,其痛苦視禽獸之被殺為尤甚,吾人救人不遑,何暇計及不殺害禽獸而食其肉乎?不知不食肉者,非愛禽獸不愛人也。人之苦痛近在切膚,救人固不可壹刻緩,然不食肉者既絕無不能救人之義,又安能謂為救人故當食肉哉?
或有土木無異之神教徒,謂禽獸等血肉,本是天帝生以為人食者,不食肉者特無福以享此美食故耳!夫物之生,既以為他物食為義,則人者為何物食而生乎?彼天帝者,又為何物食而生乎?人之生既非為他物之食而生,又安能謂其余動物之生為人食而生哉?言之悖理,無逾此者!人以禽獸等血肉為美食,不知彼蚊蚋吮人身之血,虎狼等啖人身之肉,固亦以人身之血肉為美食也。然則人之生,亦專為供蚊蚋虎狼之食乎?
或謂虎狼蚊蚋等皆害人之物,人不害彼生命,其如彼之將害人何!然此屬戒殺問題,而與不食肉主義稍遠。蓋人之殺其生命而食者,皆非能害人者,其害人如虎狼等類,人原未嘗以為肉食品也。第專就戒殺以言之,此亦非不能者。慈心成就,暴戾俱化,雖蚊蚋與蝗蝻俱不生起,而虎狼亦馴如犬馬可也。近人有主張素食者,辭義嚴正,茲錄其壹以為殿焉。
或謂人之嗜肉,根於天性,為人類之自由,不宜有所限制。不知既名嗜欲,何得謂之自由?若如所雲,則世之嗜賭、嗜嫖、嗜鴉片、嗜殺人者亦多矣!豈亦謂賭、嫖、吹煙、殺人皆人之自由而不必戒乎?凡事只當問其是否合於真理,不能計人之嗜好也。肉食之有礙衛生,既如醫學家言。而人與禽獸,固同為動物,其間非有貴賤之殊,生理之組織亦未嘗有異,所差者特智慮之進化略遜人耳。今世山番野蠻尚多,其智慧有不及猿者,設有人殺山番、野蠻啖之,吾輩當必以為大怪!然試問殺禽獸而啖之者,相去又幾何耶?食肉之不合於真理,既無疑義,即嗜好亦當為所詘!抑嗜肉為人類天性,此亦不然。
人之飲食,其目的在供機體之需費,人之機體不過由十數化學原質所合成,故茍有其物,能供吾人體中各原質之需要者,即已達飲食之目的,不必問其為肉與否。譬之註油於燈,但求能供燃火之料,不必問其為何種油。昔人不拖學,故有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之語,而不知二者皆生理作用,本無所謂大欲,亦無所謂嗜好,其成為嗜好,乃由於習慣。凡機體愈習用則愈發展,習於食肉乃覺肉之可嗜,久之遂謂非肉食不足以為甘,而以為出於天性;猶之男女之交合,本出乎生理作用之不得不然,及其為之既多,遂習為好淫而以為出於天性,此實不知科學之謬見也!證之素食同誌之不食肉,有行之已數十年者,固皆居之若素,不特不覺其苦,且覺其甘。行之未久,即已厭惡肉食,激烈之食欲亦自然消滅,而體力未嘗少弱,精神則日見增進,更何天性之足言耶?
素食 《 陳義孝佛學常見辭匯 》
不雜魚肉滋味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