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國文人裏,魯迅與胡適的關系不大好,這是眾人皆知的事實。不過,他們在發生矛盾之前,也有過幾次愉快的交往。
1917年,胡適從美國留學回來後,擔任北京大學教授,同時任職《新青年》編輯。壹年後的1918年5月,魯迅在《新青年》上發表了中國現代文學史上第壹篇用現代體式創作的白話短篇小說《狂人日記》,啟動了自己的小說創作生涯。用魯迅自己的話來說,就是“從此以後,便壹發而不可收,每寫些小說模樣的文章,以敷衍朋友們的囑托”。
當時,魯迅任職教育部僉事,住在位於北京宣武門外南半截胡同7號的紹興會館。1912年,魯迅作為壹名北漂青年,來到北京第壹站就是紹興會館。這壹住就是7年。巧的是,魯迅的祖父周福清當年也是在紹興會館裏被點為翰林的。
魯迅在發表《狂人日記》之前,也是《新青年》的編委之壹,與編輯胡適應該是認識的。這次發表了如此有影響力的作品,魯迅便有意感謝胡適,產生了請他吃飯的想法。
在哪兒吃飯最合適呢?魯迅是壹名標準的吃貨,在北京“逛吃逛吃”,光是有名有姓的大飯館,就吃了65家。這次,魯迅為了表示自己的誠意,邀請他到自己居住的地方——紹興會館吃飯。
紹興會館建於1826年,原名山陽會稽兩邑會館,主要招待山陰、會稽兩縣進京趕考的舉人,後來改為了紹興會館。這裏地方幽靜,卻能夠做出很地道的紹興菜肴。魯迅非常喜歡在這裏吃飯。他能夠在紹興會館壹住就是7年,不可能沒有夥食上的考慮。
這天,胡適高高興興地赴約來了。兩人在紹興會館坐定,等菜肴送上來。第壹道菜,是江浙壹帶的特色菜肴——梅幹菜扣肉。它用選用的食材的連皮五花肉和腌制的梅幹菜,用慢火,以較長時間燉煮後而成,吃上去爽口而不膩人,爽滑勁道,相當美味。胡適很喜歡這道菜,但他感到不解的是,這道梅幹菜扣肉裏還放了辣椒。
眾所周知,梅幹菜扣肉壹般不放辣椒。顯然,是魯迅特意所為。胡適不大理解,問魯迅:“據我所知江浙壹帶人愛甜不愛辣,先生好像是個例外?”
魯迅回答:“紹興人確無吃辣椒之好,獨魯迅有辣椒之嗜,我是以此物解困。夜深人靜、天寒人困之時就摘下壹支辣椒來,分成幾節放進嘴裏咀嚼,只咀嚼得額頭冒汗,周身發軟,睡意頓消,於是捧書再讀。適之先生(胡適)可以壹試。”
胡適聽了,大笑。
魯迅17歲就離開家鄉,20多年來走南闖北,足跡壹度漂洋過海遠到日本。期間,他雖然很懷念家鄉的紹興美食,什麽黃酒、茴香豆、鹽煮筍、黴幹菜、糙米飯、炒豆子、燒酒、花生米、熏魚頭、菱角、羅漢豆、茭白、香瓜等,還將他們壹壹寫進文學作品裏,可實際上越來越迷戀北方的飲食,喜歡重油、多辣、堅硬的菜肴。所以,到後來他竟然能夠生吃幹辣椒,用以禦寒。
當然,也有壹種說法是,胡適的老家是安徽績溪,徽菜起源於南宋時期的徽州府,菜肴偏鹹、偏辣,安徽人也很能吃辣椒。魯迅在梅幹菜扣肉裏放上辣椒,顯然是為了照顧胡適的胃口。只是這壹層意思,魯迅自己怎麽好意思說出來呢?
對了,魯迅請胡適吃飯之後,胡適“來而不往非禮也”,又在離北京大學較近的東興樓請魯迅吃了壹頓飯。東興樓是北京有名氣的酒樓,號稱北京八大樓之首。這頓飯,怕是花了胡適不少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