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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崇江曉景》(蘇軾)這是壹首題畫詩

竹外桃花三兩枝,春江水暖鴨先知。萎蒿滿地蘆芽短,正是欲河豚時。

蘇軾

蘇軾(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又字和仲,號“東坡居士”,世人稱其為“蘇東坡”。漢族,眉州(今四川眉山,北宋時為眉山城)人,祖籍欒城。北宋著名文學家、書畫家、詞人、詩人,美食家,唐宋八大家之壹,豪放派詞人代表。其詩,詞,賦,散文,均成就極高,且善書法和繪畫,是中國文學藝術史上罕見的全才,也是中國數千年歷史上被公認文學藝術造詣最傑出的大家之壹。其散文與歐陽修並稱歐蘇;詩與黃庭堅並稱蘇黃;詞與辛棄疾並稱蘇辛;書法名列“蘇、黃、米、蔡”北宋四大書法家之壹;其畫則開創了湖州畫派。

蘇軾與父蘇洵、弟蘇轍並稱“三蘇”。蘇軾二十歲中進士,神宗時期曾在鳳翔、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職。元豐三年(1080年)因“烏臺詩案”受誣陷被貶黃州任團練副使,在黃州四年多曾於城東之東坡開荒種田,故自號“東坡居士”。哲宗即位後,曾任翰林學士、侍讀學士、禮部尚書等職,並出知杭州、潁州、揚州、定州等地,晚年被貶惠州、儋州。大赦北還,途中病死在常州,葬於河南郟縣,追謚文忠公。人稱“蘇東坡”,號“東坡居士”。史書記載蘇軾“身長八尺三寸有

余,蘇軾為人寬大如海”。蘇軾是蘇洵的次子(長子夭折),嘉佑二年(1057年),與弟蘇轍同登進士。授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熙寧二年(1069年),父親喪守制期滿還朝,為判官告院。因與宰相王安石政見不合,反對推行新法(並非完全不同意,還是有部分認可的,前期反對,後期深入民間,了解到新法的好處,轉而贊成新法好的方面。),自請外任,出為杭州通判。再遷至密州(今山東諸城),移至徐州。元豐二年(1079年),罹“烏臺詩案”,責授黃州(今湖北黃岡)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簽署公文。哲宗立,高太後臨朝,復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東蓬萊)。4個月後,遷為禮部郎中,任未旬日,除起居舍人,遷中書舍人,又遷翰林學士知制誥(二品),知禮部貢舉。元佑四年(1089年)出知杭州,後改知潁州,知揚州、定州。元佑八年(1093年),哲宗親政,被遠貶惠州(今廣東惠州市區),再貶昌化軍(今海南儋州市)。徽宗即位,遇赦北歸,建中靖國元年(1101年)卒於常州(今屬江蘇),葬於汝州郟城縣(今河南郟縣),享年六十六歲,禦賜謚號文忠(公)。

編輯本段

蘇軾生平

宋四家蘇軾

他的父親蘇洵,即《三字經》裏提到的“二十七,始發憤”的“蘇老泉”。蘇洵發奮雖晚,但用功甚勤。蘇軾晚年曾回憶幼年隨父讀書的狀況,感覺自己深受其父影響。當然,假若沒有蘇洵的發奮讀書,也就不可能使蘇軾幼年承受好的家教,更不能年未及冠即“學通經史,屬文日數千言”,也就更不可能有日後的文學成就。

嘉佑元年(1056年),虛歲二十壹的蘇軾首次出川赴京,參加朝廷的科舉考試。翌年,他參加了禮部的考試,以壹篇《刑賞忠厚之至論》獲得主考官歐陽修的賞識,卻因歐陽修誤認為是自己的弟子曾鞏所作,為了避嫌,使其只得第二。

嘉佑六年(1061年),蘇軾應中制科考試,即通常所謂的“三年京察”,入第三等,為“百年第壹”,授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後逢其父於汴京病故,丁憂扶喪歸裏。熙寧二年(1069年)服滿還朝,仍授本職。他入朝為官之時,正是北宋開始出現政治危機的時候,繁榮的背後隱藏著危機,此時神宗即位,任用王安石支持變法。蘇軾的許多師友,包括當初賞識他的恩師歐陽修在內,因在新法的施行上與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見不合,被迫離京。朝野舊雨雕零,蘇軾眼中所見,已不是他二十歲時所見的 “平和世界”。

蘇軾因在返京的途中見到新法對普通老百姓的損害,又因其政治思想保守,很不同意參知政事王安石的做法,認為新法不能便民,便上書反對。這樣做的壹個結果,便是像他的那些被迫離京的師友壹樣,不容於朝廷。於是蘇軾自求外放,調任杭州通判。從此,蘇軾終其壹生都對王安石等變法派存有某種誤解。

蘇軾在杭州待了三年,任滿後,被調往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政績顯赫,深得民心。

這樣持續了大概十年,蘇軾遇到了生平第壹禍事。當時有人(李定等人)故意把他的詩句扭曲,以諷刺新法為名大做文章。元豐二年(1079年),蘇軾到任湖州還不到三個月,就因為作詩諷刺新法,網織“文字毀謗君相”的網羅罪名,被捕入獄,史稱“烏臺詩案”。

蘇軾坐牢103天,幾次瀕臨被砍頭的境地。幸虧北宋在太祖趙匡胤年間即定下不殺士大夫的國策,蘇軾才算躲過壹劫。

出獄以後,蘇軾被降職為黃州(今湖北黃岡縣)團練副使(相當於現代民間的自衛隊副隊長)。這個職位相當低微,並無實權,而此時蘇軾經此壹役已變得心灰意懶,蘇軾到任後,心情郁悶,曾多次到黃州城外的赤鼻磯遊覽,寫下了《赤壁賦》《後赤壁賦》和《念奴嬌·赤壁懷古》等千古名作,以此來寄托他謫居時的思想感情。於公余便帶領家人開墾城東的壹塊坡地,種田幫補生計。“東坡居士”的別號便是他在這時起的。

宋神宗元豐七年(1084年),蘇軾離開黃州,奉詔赴汝州就任。由於長途跋涉,旅途勞頓,蘇軾的幼兒不幸夭折。汝州路途遙遠,且路費已盡,再加上喪子之痛,蘇軾便上書朝廷,請求暫時不去汝州,先到常州居住,後被批準。當他準備南返常州時,神宗駕崩。

年幼的哲宗即位,高太後聽政,以王安石為首新黨被打壓,司馬光重新被啟用為相

蘇軾

。蘇軾於是年以禮部郎中被召還朝。在朝半月,升起居舍人,三個月後,升中書舍人,不久又升翰林學士知制誥(為皇帝起草詔書的秘書)。

當蘇軾看到新興勢力拼命壓制王安石集團的人物及盡廢新法後,認為其與所謂“王黨”不過壹丘之貉,再次向皇帝提出諫議。

蘇軾至此是既不能容於新黨,又不能見諒於舊黨,因而再度自求外調。他以龍圖閣學士的身份,再次到闊別了十六年的杭州當太守。蘇軾在杭州修了壹項重大的水利建設,疏浚西湖,用挖出的泥在西湖旁邊築了壹道堤壩,也就是著名的“蘇堤”。

蘇軾在杭州過得很愜意,自比唐代的白居易。但元佑六年(1091年),他又被召回朝。但不久又因為政見不合,外放潁州。 元佑八年(1093年)新黨再度執政,再次被貶至惠陽(今廣東惠州市)。而後,蘇軾又被再貶至更遠的儋州(今海南)。據說在宋朝,放逐海南是僅比滿門抄斬罪輕壹等的處罰。後徽宗即位,調廉州安置、舒州團練副使、永州安置。元符三年(1101年)大赦,復任朝奉郎,北歸途中,卒於常州,享年六十四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