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本人有多次公寓租住經歷,所以入住時簽訂的合同及住戶公約都會逐壹細看,但均未說明外賣不能上樓,銷售人員也沒有提前告知。快遞是可以默認送到快遞點,這些都是大家默認的。但外賣的意義不就是送上門麽?我給了配送費居然還要我去大門拿?即使所謂的安全問題,難道就沒有替代方案,登記上樓或者管家代送都可以,但公寓房至始至終都是壹句安全敷衍,毫無誠意。之前住過3-4家公寓,外賣所有都是可以送上門,既然庭院公寓特殊,為何不早早告知,早知我們肯定堅決不會住這種公寓。但現在他們就壹句禁止,未征得用戶意見就強加條例,任何補償或替代措施都沒有,所以與公寓方的溝通得來的都是敷衍了事,所有的損失都要住戶承擔。壹旦違反了他們的規定就扣的妳體無完膚,他們違反住戶的利益就理所應當。庭院公寓,黑心公寓。
當然住進來的這幾天也沒好受,從早開始忍受隔壁樓棟施工的噪音,開窗飄來路面鋪瀝青的惡臭,下樓呼吸著灰蒙蒙的空氣,倒個垃圾也要跑到城中村統壹垃圾回收處,大堂經常無人值守,反饋問題推三倒四,只會耗著妳。
上述壹切以良心為證,真實事件。如今與公寓方交涉未果,準備尋求第三方路徑,雖然個人的力量綿薄,但至少也要讓黑心公寓付出應有的代價,不能任他們肆無忌憚,為所欲為。如今庭院公寓格桑花還在招租,希望大家引以為鑒,遠離黑心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