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服簡便、舒適更受歡迎;舞蹈、飲食、日常行為等吸收了鮮卑習俗。
壹、騎馬射箭胡服無壹不適宜。
唐朝是我國歷史上最為燦爛的時代,其中因為海納百川的大國氣象包容了太多各色習俗,只要是有益於日常生活的,甭管是什麽民族習俗,全部取其精華。壹方面,我國的漢服,從古代字畫可看出較為飄逸卻繁瑣,確實沒有胡服那般方便。另壹方面,胡服比較像我們現在穿的衣裳褲子,特別適合騎馬射箭,因為李世民善騎射,平時更喜歡穿胡服,久而久之就使得胡服在都城長安流行起來,漸漸的普及全國。在外國人都能如潮為官的唐朝,在長安街上即使身著胡服也不會惹人側目,畢竟奇裝異服之人多如牛毛也不差那幾位穿胡服的人,沒有偏見的目光讓胡服越發流行了。
二、跳胡舞、飲胡食、行胡俗。
唐朝酒肆中最受歡迎的當屬胡舞,胡舞歌姬形態妖嬈、舞姿撩人,不想漢族的含蓄內斂,胡舞更體現出唐朝那種炫彩奪目的氣場,因此最受酒肆中達官貴人、市井百姓的喜歡。我國雖然美食遍地,但還是喜好新奇之物,比如那葡萄酒就是最受歡迎的壹種胡食,?葡萄美酒夜光杯?可謂是人生難得愜意。就連椅子也是胡人傳入華夏大地的,影響至今。我們仔細查閱歷史書籍便可以看出,在唐朝之前,我們大多習慣跪坐,類似於現在日本的那種坐法。縱觀整個東亞怪物圈,好像也只有我國民眾全部都擺脫了跪坐這壹傳統坐姿。
坐在椅子上比跪坐更符合人體工學,也側面減少了對我們雙腿的壓迫,這得歸功於胡人帶來的好習俗。文化當然是相互融洽的,在唐朝吸收鮮卑習俗中,鮮卑也逐漸開始漢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