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為美的定義是:人在自身需求得到滿足時的反應,即對美感的反應。
那麽從這個美的定義推導出來就可以合理的對美進行分類了!
因為人的需求隨著時間和地點的變化而變化,美的概念是動態的,美的外延是不確定的。
根據人們感知客觀世界的方式(嗅覺、觸覺、味覺、聽覺、視覺和思維),美可以分為實用美、形式美、音樂美、精神美和創造美。
根據人類需求的層次,美可以分為形體美、超越美和心靈美。
根據人們生活的地方,美可以分為自然美和社會美。
美根據產生時有無物理刺激可分為直接美和間接美。
根據引起美的刺激是第壹信號系統還是第二信號系統,美可以分為實用美和信號美...
但我想說的是,當人們盡力給美下定義時,他們往往忽略了這壹點:美在他們周圍已經失去了很多。美麗是用來自戀的,不是用來浪費時間的!當然,我不是在批評人們的所作所為,因為當美上升到哲學領域時,它的定義可以提升或美化人們的思維!
自我看法,如有不妥,請見諒!定義取自百度百科!謝謝妳,離別使心更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