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嚴禁征訂目錄外的任何教輔材料。設區市教育局編制的《中小學進校教輔材料征訂目錄》(以下簡稱《征訂目錄》),是學校組織學生自願征訂進校教輔材料的唯壹依據。各中小學校必須嚴格按照本設區市教育局編制的春秋兩季《征訂目錄》進行征訂,嚴禁組織學生征訂本設區市教育局《征訂目錄》外的任何教輔材料,嚴禁學校和教師以教學需要為名要求或暗示學生統壹購買《征訂目錄》外教輔材料。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管理和監督,嚴禁學校、教職工與出版發行單位私下交易和接受任何形式商業賄賂的行為。
3.嚴格執行教輔材料代購行為。各中小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壹科壹輔”的規定,在學生自願購買的前提下,可以為學生提供統壹代購服務,但不得從中牟利。學校不得委托或允許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到校宣傳推薦教輔材料、發放征訂單,不得違規跨學期提前征訂,不得借編印校本作業本、講義、練習冊等名義向學生收費。學校和教職工不得接受出版發行單位委托協助預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