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所有主要媒體和互聯網平臺歡迎的美食作家王剛開始銷售商品賺錢。互聯網術語是“賺錢”,把他在互聯網平臺上獲得的名聲變成現金。換句話說,不管它有多出名,它都不是錢。我喜歡買現金。
談到王剛出售的廉價和昂貴的商品,沒有必要大驚小怪。別說他把壹瓶16元的辣椒醬賣到了29元,甚至50元。只要有人願意買,就不能說他很貴。不買它很貴。這裏,揭示了市場經濟規則和市場博弈規則。規則是“價值決定價格”,規則是“壹個人願意戰鬥,壹個人願意受苦”。
看看這兩者之間的區別,實際上內部有壹場鬥爭。讓我們談談“價值和價格”之間的關系。壹瓶辣椒醬所用的材料、勞動力和所有費用成本為10元,加上30%的稅金和利潤,形成13元的原價“出廠價”。這是壹個合理的價格,但它不會出現在市場上。他還想分享他從粉絲那裏得到的部分和他為市場推廣支付的部分的價格,所以他將有“29”元,可能達到50元。
僅根據價值規律,這29元的價格是不合理的,但13元的價格。因為13元已經體現了辣椒醬的價值,如果妳努力贏得粉絲和商業廣告不會增加辣椒醬的實際價值,妳就不應該讓買家買單。但是市場上的遊戲規則是公認的。只要有人買,它就不貴。這是同壹句話,“壹個願意戰鬥,另壹個願意受苦”。如果太貴,妳就買不到。沒有人強迫妳買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