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征求制定普寧市普寧廣場負壹層停車場
車輛停放服務收費標準意見的公告
廣東省萬泰匯商業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請制定普寧市普寧廣場負壹層停車場車輛停放服務收費標準。我局根據《廣東省定價目錄(2022年版)》、《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於進壹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實施意見》(粵發改規〔2017]5號)和普寧市發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關於印發〈普寧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普發改[2019]126號)等規定,現就擬定普寧市普寧廣場負壹層停車場車輛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公告如下:
壹、小汽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
(壹)每天0-2時免收車輛停放服務費,2-6時進入停車場停放不超過30分鐘免收車輛停放服務費,以後每小時5元,連續24小時最高收費15元;
(二)6-24時停車不超過2小時免收車輛停放服務費,第3小時收5元,以後每小時加收1元,連續24小時最高收費 15元。
二、軍警車輛、搶險救災、實施救助的醫院救護車、市政工程搶修車輛、摩托車(含電動摩托車)、單車,免收車輛停放服務費。
上述收費標準擬從2022年4月15日起執行,現予公告。
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建議。
如有意見建議,請於2022年4月14日前通過電話、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反饋我局價格股。以個人名義提出意見建議的,請簽具真實姓名並註明聯系方式;以單位名義提出意見建議的,請加蓋公章並指定聯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