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壹男子在餐飲店消費了42元錢,但結賬的時候只付了0.01元,這種行為確實是很不對的,但構不成詐騙罪,因為金額是比較低的。不過老板可以選擇報警,讓警察去教育這個男子,讓男子在之後的生活中不會再做這種沒有三觀的事情。老板娘確實是想要報警,但老板想著多壹事不如少壹事,就給這個男子免了單,讓男子趕緊走。下壹次這個男子就沒有辦法去吃霸王餐了,因為他在網絡上已經火了,其他的老板也會長記性。
有壹些人在特別貧困的時候,可能會去求助餐飲店的金,讓他們給自己壹頓飯,這個時候可能就會吃大白饅頭或者大白面條,根本不會像這個男子壹樣肆意的點菜,然後吃完只付壹分錢。這個男子其實吃了兩頓飯,中午吃了28元,下午吃了14元錢,但是上午的時候把手機抵押在老板娘這裏,下午的時候把手機要了回去,又點了壹些菜,總***的花費是42元,但男子卻不付錢,還稱可以繼續抵押自己的電腦和手機,就是不給錢。這就是在耍賴皮,因為知道對方不會把自己的電腦或者手機賣掉,想要壹直吃霸王餐。
小編在上面也說這件事情夠不上詐騙,但是如果男子壹直這樣做,最後不付的飯錢遇到的多,比如說達到了上千元就構成了詐騙,是會被警方進行行政拘留的。不過這種事情夠不上刑事犯罪,只是屬於行政違法,比如說尋釁滋事。男子可能知道自己這樣做而店家奈何不了自己,所以才壹直以這種方式去吃霸王餐,他的心腸也是很壞的。
在之後的經營中,想必老板和老板娘也會更加的小心,不會再讓別人抵押東西了,而是直接付錢,因為已經吃過壹次虧上過壹次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