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正確對待記者,不要輕視或敵視他們。記者即不是朋友也不是敵人。既不是學生也不是部下,而是挑戰者。要學會與記者溝通,增進感情交流,主動做工作。
2、要積極回應記者的采訪申請,不要漠視他們的要求。對於媒體的采訪要求和詢問問題時,要做出快速響應。壹方面,盡可能給予積極回應,安排采訪,了解核實情況予以答復。另壹方面,如果不能接受采訪或沒有明確口徑予以答復,也要及時告知媒體,這樣也是壹種回應。
3、要積極應對敏感問題,不要被激怒,也不要被牽著走。無論在發布會,還是在采訪中,有記者問及壹些敏感問題時,不要緊張,也不要被激怒,實際上這是壹個闡釋我們政策的良好時機。回答時可以先做壹個表態,如不方便就具體問題回應,也可以采取“過橋法“等闡釋壹段我們對相關問題的方針政策。
4、要用坦誠的態度去應對,不要用“無可奉告“去回復。”無可奉告“既不被視作友善,而且會被認為背後掩藏了什麽,促使記者想方設法去挖掘背後的線索、答案。
5、要認真準備回復口徑,不要輕易和草率表態。編寫口徑要了解事實,掌握政策,妥善應答。有些口徑需要簡練,表明立場態度即可;有些口徑則要介紹事情的經過、處理的情況和公司的態度,內容需要具體,有壹定的信息量。不要表述“個人意見“、”個人看法“。
6、要充分表現誠信,不要說謊或編造內容。發言人是誠信代表和展示政府的信譽。“誠信是發言人唯壹的最重要的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