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時期,鄭國有兩個兒子,壹個叫宋子壹個叫子嘉。壹天早上,當他們壹起去法院時,兒子宋的食指突然動了壹下,他對兒子說:“今天似乎又會有美味的食物。我想知道我今天能品嘗到什麽美味的食物“?
正當子的家人半信半疑時,我聽到管家對廚房說:“昨天,楚國派人送來壹只大烏龜,鄭下令將其煮熟,讓文武官員壹起品嘗。”
當他們聽到這些話時,他們忍不住笑了。鄭問他們為什麽這麽高興,子嘉很快向鄭解釋說子歌的食指激起了壹些真正起作用的東西。
鄭聽後也笑著說:“宋公子食指不靈,還得過我呢!”!
後來,當甲魚湯被分發給宋公子時,鄭宮鈴笑著說:“這次妳的食指不聽使喚了!
沒想到宋子文走到鄭的座位上,將食指伸進鼎中,蘸了壹口湯嘗了嘗,說:“誰說我的食指不聽使喚,難道我沒嘗出美味嗎?”。這就是“染指”的由來。
鄭看到兒子宋竟敢如此大膽,在官員面前藐視君主的權威,非常生氣。此時,鄭對已經起了殺意。後來,因為某些原因,想派人殺鄭他,但他沒想到兒子宋先發制人地殺了鄭。宋公子壹定沒有料到,雖然他有效的食指讓他品嘗到了美味的食物,但這也讓他最終背負了弒君的惡名。
為什麽宋公子只是用手指“汙染”了鼎中的甲魚湯,而鄭卻差點殺了他?這是因為在先秦時期,鼎是權力的象征。任何人未經國王允許隨意觸碰鼎中的任何東西,都是在覬覦國王的權力,挑戰霸主地位。因此,人們用“染指”來比喻謀取不正當的利益。這次事故後,鄭國陷入混亂,兒子宋最終被殺,突然死在朝鮮。
成語記錄
這個故事被記錄在《左傳》中,後人由此衍生出了兩個成語:“食指大動”和“巧取豪奪”。“食指大動”原本是美味食物的標誌。之後我形容看到好吃的東西就饞。“把妳的手放在三腳架上”意味著把妳的手指放在三腳架上,然後蘸點湯。比喻獲取不正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