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壹天。很明顯這是非法的。而且,洗腳店因其生產單位,不受《勞動法》第三十九條保護。
《勞動法》第四十條明確指出:下列節日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安排員工休假:(壹)元旦;②春節;⑶國際勞動節;⑷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
解決方案可以基於《勞動法》第十二章。
第八十九條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
第九十壹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