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許可證是指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由從事餐飲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頒發的衛生許可證,許可證號登記備案。
“有根據嗎?《食品衛生許可管理辦法》,“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按照規定向衛生行政部門申報並辦理衛生許可申請手續;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並對食品生產經營承擔食品衛生責任。”“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遵守本辦法,向食品生產經營者發放衛生許可證。”“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新資源食品生產企業的生產活動衛生許可證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
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停止發放衛生許可證,取而代之的是《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