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依法成立壹年以上;
3、需要具備壹般納稅人資格;
4.“零食/堅果/特產”類別的自薦品牌需提供國家商標管理總局頒發的商標註冊證(即R標)或商標註冊受理通知書(即TM標);
5.加盟店需要提供以商標所有人或報關單上的經營單位或收貨單位為來源的二次授權;
6.商戶持有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掃描件;
7.經營國產商品,生產廠家必須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
8.經營進口貨物的,應當提交六個月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掃描件,該報關單應顯示相應的品牌名稱和商品名稱,以及近六個月內同批次貨物的出入境檢驗檢疫證明或出入境檢驗檢疫衛生證書掃描件(根據合同編號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