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三六八制度是指工人壹年中每個月的實際工作天數調整為28天(3月份)、30天(6、9、12月份)或31天(除3、6、9、12月份以外的其他月份),形成的壹種工資計算方法。
每位工人的工資發放標準是基於每日工資的計算,即每位工人每月發放本人職務1天工資、理論月工資、艱苦崗位補貼、績效工資及其他相應補貼,具體合計金額視工人個人情況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