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是手術中使用的壹把價值8000元的超聲刀。這是我們普外科腹腔鏡手術中常用的壹種手術器械,壹次性專用手術刀。很貴,社保也報銷不了。
病人投訴的理由是:既然我買了這麽貴的手術刀,我拿回去切肉和蔬菜就沒問題。為什麽不還給我?很明顯,妳利用了我!
壹次性手術刀使用後屬於醫療廢物,當然不可能給病人。所以投訴自然是無效的,但醫學部的那些人總能在不合理中找出批評教育的真相。
“因為妳沒有做手術前的宣教工作,導致了這次糾紛,所以獎金被扣了!”
……
縱觀整件事,誰贏了?
病人贏了嗎?不。醫院不能給他手術刀,讓他回家切肉做飯。他的主治醫生還會像以前壹樣對他熱情嗎?醫生也是人,妳不可能扇我耳光。我還是笑著說,請在這裏再扇我壹巴掌。
醫生贏了嗎?也沒有。那個月有數百個大洋不見了。
這是壹件很正常的事情,但根本沒有贏家,所以為什麽要這麽麻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