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在唐代後期的大城市中已出現。宋朝北宋年間統治者明令允許夜市,在北宋東京(現河南開封市)。現今所指為主要於夜間做買賣的市場,可能販售雜貨、飲食小吃、遊戲等。夜市常是熱帶、亞熱帶國家的重要觀光景點;在我國大陸及臺灣、香港等地更是平民生活文化的重要代表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