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物業合同沒有規定或沒有明確的合同,可以單獨與物業公司協商。餐廳可以在客流低峰期使用電梯裝卸貨物和垃圾。協商不成的,聯合其他店鋪向相關部門舉報。
2.如合同所示,應明確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是否知情並同意。如果條款不合理或屬於霸王條款,可以再次協商或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
3.交費後索要票據,與物業公司營業執照進行比對。如果超出經營範圍,屬於亂收費,可以向稅務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
作為商鋪,順利經營是目的,可以通過以上內容與物業公司協商。最好單獨協商,獨棟物業的成本降低還是可以承受的,賺錢!
最後祝妳生意興隆,財源廣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