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魚,我要的;熊掌才是我想要的。魚和熊掌不可兼得,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生活也是我想要的;義也是我要的。二者不可兼得,舍生取義者也。生活是我想要的,我比活著的人更想要,所以我不想得到;如果厭惡中沒有比死亡更多的東西,那麽怎樣做才能避免可以用來逃避惡的惡呢?人要的無非是命,為什麽不用能活的人呢?是什麽讓人比死人還慘,那為什麽不治療可以治愈的病人呢?如果妳是對的,那妳生來就沒必要,如果妳是對的,那妳什麽都不用做就可以搗亂。壹碗飯,壹碗湯,得到它可以活下去,得不到它會餓死。但帶著不屑的喝吃,饑餓的行人不願接受;用腳踢別人吃的,乞丐是不會收的。
魚是我要的,熊掌是我要的。如果這兩樣不能同時得到,那我只好放棄魚,選擇熊掌。生活是我想要的,道德是我想要的。如果這兩樣不能兼得,那我只好犧牲生命,選擇道德。生活是我想要的,但我想要的比生活更重要,所以我不茍且偷生。我討厭死亡,但我討厭的東西比死亡還多,所以有些災難我是不避的。如果人要的東西都沒有生命重要,那還有什麽能用來生存的手段不能用?如果人最討厭的莫過於死亡,為什麽不能做任何可以避免災難的事情呢?妳可以通過某種手段生存,但有人拒絕使用;某種方法可以避免災難,但有些人拒絕采用。於是,他們要的是比生命更珍貴的東西(那就是“義”);他們討厭的是比死亡更嚴重的東西(那就是“非正義”)。不只是聖賢有這種心,每個人都有,只是聖賢沒有失去。
原文:壹頓飯,壹碗豆湯,得之則生,得之則死。號召壹下,街上的人就有福了;乞求幫助太過分了。是為了房子的華麗,妻子們的服務和知道感激我的窮人嗎?為了宮室之美,妻妾之事,貧賤之人?故鄉不受身死,今是宮中之美;故鄉不受身死,如今視為妻妾;我不想死在家鄉,現在想為貧苦有需要的人做:是還是不是?這叫人性的喪失。
壹碗菜,壹碗湯,得了就能活,得不到就要餓死。饑餓的行人,霸氣的給他,也不會接受;踢別人吃飯,就算是乞丐也會因為鄙視而拒絕接受。高官厚祿,不知道合不合禮儀就收下了。這樣,對我有什麽好處?是因為房子的富麗堂皇,妻妾的服侍,我認識的窮人,我才心存感激嗎?以前有人寧死也不接受,現在有人為了它的輝煌而接受;以前有人寧死也不接受,現在有人接受是為了妻妾的服侍;以前有人寧死也不接受,現在有人為了認識的窮人而接受。這種做法不應該停止嗎?這叫失去人固有的羞恥心和邪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