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現行拆遷政策是如何加速拉大富人和窮人的差距!
現行政策的標準是:私房每壹個房本加20平米,面積夠100平米加20平米,有本的面積乘1.3後,再乘1.7。無本的面積也就是私搭亂建的違章建築,現在叫自建房,乘1.3後,再乘1.1,再用合起來的面積再乘10869,再乘600。最後還要乘1500元,自然房和錢都多的不得了!
同等面積的房屋,比如房本面積20平米,公房只能分壹套68平米,而私房就可以分兩套68平米,每月給兩個2000元周轉費!這還是少的,如果再有幾個煤棚子,狗窩,就可以分三、四套!這就是私房戶能15套15套的分房,還百十萬百十萬的得錢!
而公房的房本即不加錢,也不加面積。自建房,也就是門前蓋的這間房,不算面積。壹位分得九套經適房的大媽興致勃勃的說:這些房都是我平常撿磚頭蓋的房,我是撿了磚就蓋房,蓋了房就出租,出租掙了錢再蓋房,再出租!現再怎麼樣,這些房不但給我掙了錢,還壹下子給我換回來九套房!按每平米壹萬,我這九套房就值七百多萬,過壹年壹倒手,我就能賣1000多萬!
而公房戶因為房本和自建房都不算面積,平米數自然也到不了100平米,所以也加不了20平米!只能用房本上這點屈屈可數的18平米去置換安置房,起結果可想而知,連壹套58平米的房都不夠!真要搬遷,比現在的住房面積還小!
另外,拆遷周轉費是按套算的,不是按戶算。每壹套是2000元,五套每月就是壹萬元!
這個陽光工程的最終結果是私房戶,違章亂建戶,變成了暴發戶,千萬元戶!而無權無勢的公房戶,要麼變成釘子戶,要麼被迫搬遷,陷入更加困苦的特困戶!
政府先是把國企職工變成下崗職工,現在又要把下崗職工變成特困職工,最後再逼他們走向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