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是個好東西,尤其是在亂世的時候,那基本上就是壹個保命和東山再起的保障啊。而距離我們最近的亂世,恐怕就要說到民國時期了。那時候我們都知道,民國時期通用的貨幣就是銀元,袁大頭了,當然了,這都是普通的流通之物。還有壹種比較少見的,那就是黃魚了。也就是黃金。為什麽叫黃魚呢?
那是因為當時的黃金為了攜帶方便,不再是以前古代那種金元寶的形式鑄造了,而是鑄造成了壹種扁平的長方體。因為樣子比較像魚,又是黃金,所以就稱呼為黃魚了。
為什麽把金條稱為黃魚,民間有個段子,與戴笠有關,說有壹個想給戴笠送禮的同鄉,送金條不僅被戴笠拒收,還被戴笠罵了壹頓,說他罔顧國計民生,道德不行,這位同鄉無奈之下,只好多方打聽戴笠喜好,後來得知戴笠所愛者,不是“大黃魚”,乃是真正的野生大黃魚。等到戴笠同鄉買來大黃魚孝敬戴笠壹番後,果然得償所願。
在金條黃魚流行之際,壹條小黃魚的價值大約相當於30塊銀元,建國之前只要壹二百銀元,就能夠在北京南城買壹座小院子,壹根五兩的大黃魚,就可以實現在北京買房置業的這個小目標。
“大黃魚”其實為當時的通用規格,但民國時期兵荒馬亂的,除了達官顯貴想要儲存金條保值,普通人也自然有這個想法,但“大黃魚”太貴,買不起。於是就有了商家將金條轉換為了其他規格的金條,而“小黃魚”成了除“大黃魚”之外最吃香的金條規格了。
按照過去“半斤八兩”舊制,壹條“大黃魚”為十兩,而現在壹斤為過去的十六兩,即500g。那麽換算下來壹條“大黃魚”約為312.5g,而小黃魚為31g左右。因此按照現在270元人民幣1g的黃金換算下來,壹條“大黃魚”則價值約八萬四千元,而壹條“小黃魚”也有八千多元!這足見在那個時候擁有壹條“大黃魚”是有多麽富有了。
抗戰後期,黃金越來越貴,兌換銀元的比率越來越大。按舊制1斤16兩來算,1兩=500/16=31.25克,所以,壹根“大黃魚”金條折合今天的重量是312.5克,壹根“小黃魚”金條折合今天的重量是31.25克。在1949年之前,100塊大洋(3根小黃魚)就可以在北京買個小型四合院。當時小康之家壹月生活總費用也就是15塊銀元。當時就是富人也很少使用金條花費,金條主要是作為硬通貨貯藏起來,花費的時候兌換成保值的貨幣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