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安徽省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執行。安徽省淮南市區按照征地區片綜合地價補償的土地***有四類:壹類土地:田家庵區舜耕鎮、安成鎮,大通區洛河鎮胡圩村。補償標準:土地補償費:27000元畝;安置補助費:41000元畝;綜合補償:68000元畝。二類土地:謝家集區唐山鎮、望峰崗鎮,八公山區八公山鎮,大通區洛河鎮其他村。補償標準:土地補償費:24000元畝;安置補助費:36000元畝;綜合補償:60000元畝。三類:田家庵區三和鄉,大通區九龍崗鎮,八公山區山王鎮,大通區上窯鎮,謝家集區李郢孜鎮。補償標準:土地補償費:20000元畝;安置補助費:32000元畝;綜合補償:52000元畝。四類土地:田家庵區曹庵鎮、史院鄉,大通區孔店鄉,謝家集區孤堆回族鄉、楊公鎮、孫廟鄉,八公山區李沖回族鄉、大山鎮(鳳臺經濟開發區)。補償標準:土地補償費:19000元畝;安置補助費:30000元畝;綜合補償:49000元畝。以上補償標準僅包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用,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由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調整並公布,與征地區片綜合地價配套實施。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壹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