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尺譜(gōng chě pǔ)是中國民間傳統記譜法之壹。因用工、尺等字記寫唱名而得名。它與許多重要的民族樂器的指法和宮調系統緊密聯系,在民間的歌曲、曲藝、戲曲、器樂中應用很廣泛。
工尺譜最初可能是由管樂器的指法符號演化而成,由於它流傳的時期、地區、樂種不同,因而所用音字、字體、宮音位置、唱名法等各有差異。近代常見的工尺譜,壹般用合、四、壹、上、尺、工、凡、六、五、乙等字樣作為表示音高(同時也是唱名)的基本符號,可相當於sol、la、si、do、re、mi、fa(或升Fa)、sol、la、si。同音名高八度,則可將譜字末筆向上挑,或加偏旁亻,如上字的高八度寫作上或仩。反之,同音名低八度,則可將譜字的末筆向下撇,如凡、工等。若高兩個八度則末筆雙挑或加偏旁彳,如上。若低兩個八度則末筆雙撇,如上。 工尺譜歷史悠久,唐代即已使用燕樂半字譜,如敦煌千佛洞發現的後唐明宗長興四年(933)寫本《唐人大曲譜》。至宋代即為俗字譜,如張炎《詞源》中所記的譜字,姜夔《白石道人歌曲》的旁譜、陳元靚《事林廣記》中的管色譜等。壹直發展到明、清通行的工尺譜。
這種記譜法到清乾、嘉年間,出現壹種用工尺譜記寫的管弦樂合奏總譜——《弦索備考》即《弦索十三套》。
近代常見的工尺譜,壹般用“合、四、壹、上、尺、工、凡、六、五、乙”等字樣作為表示音高(同時也是唱名)的基本符號〔可等於sol、la、si、do、re、mi、fa(或升fa)、sol、la、si〕,如表示比“乙”更高的音,則在“尺、工”等字的左旁加“亻”號;如表示比“合”更低的音,則在“工、尺”等字的末筆曳尾。 尺譜用 “丶”或 “×、-”或“□、○、●、△、”等作為節拍符號,也就是板眼符號。工尺譜的記寫格式,通常用豎行從右至左記寫,板眼符號記在工尺字的右邊。每句的末尾用空位表示。如:
上、上、
工。工 工、
尺 尺。工
上、 四。
四 工、 尺
合。工 上、
四。合。
尺 四
上、上、
合。四。
四 上
對壹些聲樂曲,其工尺字也有用斜行記寫的,稱為“□衣式工尺譜”。如: 工尺譜的調號,有“上字調、尺字調、小工調、凡
字調、六字調、五字調、乙字調” 7種(見工尺七調)。 工尺譜中的調性標記,數十年前和現行的已經大不相同,為了正確了解各種調名所代表的調的高度,現將數十年前流行的調名、現在流行的調名和國際通用調名的音高關系列表如下:
現在流行的調名 數十年前流行的調名 國際通用調名小 工 調 小工調(乙字調) D 調
乙 字 調 凡 字 調 A 調
凡 字 調 上 字 調 降E 調
上 字 調 六 字 調 降B 調
六 字 調 尺 字 調 F 調
尺 字 調 四字調(五字調) C 調
正宮調(五字調)正 宮 調 G 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