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壹批次:省級示範高中(含市級特色示範高中)錄取
(1)特長生錄取。經市教育局批準的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資格學校錄取體育、藝術特長生。錄取成績不低於普通高中錄取控制線的60%。
(2)省級示範高中、省級標準化高中的國際課程班和語言班,“春筍計劃”創新實驗班、國防人才預備班等錄取。
國際課程班錄取成績不低於普通高中錄取控制線。此類課程班錄取的學生都應在該課程班就讀,不得隨意轉到其他普通班就讀。
(3)省級示範高中、省級標準化高中的事業辦學單位教職工子女錄取。各大學附中錄取本單位教職工子女考生,錄取成績不低於普通高中錄取控制線。
(4)統招生和定向生同步錄取。
統招生錄取:分數線控制在普通高中錄取控制線以上。考生統招誌願選報的學校為平行誌願,所有學校錄取同時進行。
定向生錄取:在具備定向生資格且填報了定向誌願的應屆考生中,以中考成績和定向誌願為依據,按所在初中學校生源排隊擇優錄取。定向生錄取成績不低於城六區普通高中錄取控制線。
(5)西安中學民營機制,西安市第壹中學、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學宏誌對等班錄取。
特長生、國際課程班和語言班等、大學教職工子女、統招生和定向生、西安中學民營機制及宏誌對等班等五類依次進行預錄取,此階段招生學校初審各類預錄取結果。各類預錄取工作全部完成後,各學校壹次性辦理正式錄取審批手續。
2.第二批次:省級標準化高中和普通高中錄取
錄取順序依次為特長生、統招生和定向生。錄取分數線控制在普通高中錄取控制線以上。
錄取原則、程序和操作辦法與省級示範高中(含市級特色示範高中)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