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銷售違法農藥貨值金額在100元以下的,處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2、貨值在50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處以2000元至5000元罰款;
3、貨值在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處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4.貨值金額1000元以上的,處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
5、兩次以上銷售非法農藥的,處以20000元至30000元的罰款。
必須做些什麽來控制農藥殘留?
1,合理使用農藥;
2.農藥的安全使用;
3.采取措施避免中毒;
4.綜合防治;
5.把握收獲期;
6、去汙處理;
7.加強宣傳教育;
8、加大農藥監督管理力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農產品不得銷售:
(壹)含有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獸藥或者其他化學物質的;
(二)農藥、獸藥等化學品殘留或者含有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
(三)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
(四)使用不符合國家有關強制性技術規範的防腐劑、防腐劑、添加劑等材料的;
(五)其他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